美国药监局拟将含对苯二酚护肤品归为处方药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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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30日18:03 东北网 | |||||||||
东北网9月30日电 据纽约时报报道,美国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正在考虑禁止销售某种含对苯二酚(hydroquinone)OTC类皮肤光亮剂乳膏。FDA指出存在致癌和引起皮肤外表损伤的潜在危险,而普通消费者并不清楚经常性使用这类护肤品的实际和潜在风险。FDA认为含有对苯二酚药品的护肤产品应按处方药的方式,在医生指导下有限制地使用。 FDA估计在美国有65家公司销售大约130种不同的含对苯二酚皮肤漂白乳膏和其他产品
对苯二酚在临床上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它可干扰黑色素的形成,对雀斑、老人斑、口服避孕药诱发的肝斑症,有消褪淡化的作用。但对苯二酚具有刺激性,局部使用会造成皮肤炎、红斑、灼 伤及不规则皮肤去色素化的副作用。 FDA考虑对各大化妆品生产商来说也许是灾难性的,但站在消费者的利益上,是很有必要的。FDA的建议并非美国首次提出,对苯二酚本该属于医生处方用药,在部分国家与地区有明文规定禁止在化妆品,保健品生产中使用该药。由于对苯二酚具有光敏感性,所以含有对苯二酚的药膏一般多使用於夜间,很多号称“夜霜”或者“晚霜”的化妆品都还有该成分。大量的临床试验的数据也不支持该药品长期用于皮肤,医生通常会在消费者持续使用含对苯二酚的化妆品2-3月后,转换使用其他美白护肤品, 以免黑色素在真皮层中产生沉积现象。 根据网上查询的产品介绍和配方资料,国内市场上,还真有不少高档品牌护皮肤美白去斑产品含有对苯二酚。这些标价好动辄几百上千的昂贵护肤品,尽管深受女性消费者青睐,但多数消费者并不清楚其理化和药理性质,而美丽动人的产品促销小姐永远不会象医生一样告诉你这些高档化妆品的潜在危险。如果花费昂贵代价购买这类化妆品长期使用,可能会带来一定程度的伤害和风险,希望消费者多加注意,同时也希望中国药政管理部门能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对含有此类药物的护肤美白产品的销售加以规范化的限制,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丁香) 相关专题:SK-II含违禁成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