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引发27起车祸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4日01:48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 通讯员滕晓丽)38岁的哥王某,以“年龄大了,精神不集中”为由,在9个月内连续“制造”了27起车祸,且全部是对方负全责。前天,王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海淀法院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4月至2007年1月间,王某为骗取赔偿,先后在本市海淀区、丰台区、朝阳区的道路上驾驶自己的出租车,采用故意剐蹭他人车辆或急刹车造成他人车辆追尾的方法,制造了27起交通事故,造成对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2007年2月9日,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庭上,王某始终不承认自己有罪。法官询问他在2006年前当出租车司机的12年里遇到多少起事故,王某称:“大约每年2到3起。”法官又问为什么会在9个月内连续发生27起,王某辩称,交通事故数量增多,都是因为“年龄大了,再加上我老玩牌,夜里不睡觉,开车时精神不好。”法官又问,那为什么每次事故都是对方负全责,王某答,“那是因为我不违反交通规则”。

  在公诉人当庭宣读的证人证言中,几乎所有的证人都表示他们遭遇的车祸“有点儿不对劲儿”,“像是成心的”。

  法官当天未对此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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