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一体化 在曲折中前行
当前世界上100余个区域性一体化组织,几乎无一不受欧洲一体化的启示,或以它为蓝本
赵灵敏
对于在金融危机的愁云惨雾中艰难行进的2009年来说,为数不多的好消息之一,是欧盟一体化进程的长足推进。
11月,捷克总统克劳斯签署了《里斯本条约》,自此欧盟27个成员国全部完成了批准手续,条约于12月1日正式生效,这意味着自2005年法国、荷兰否决“欧盟宪法草案”、2008年爱尔兰公投否决《里斯本条约》后,欧洲一体化重又踏上稳步前进的轨道。
2004年,欧盟各国首脑在罗马签署了《欧盟宪法条约》。但在随后的全民公决中,法国和荷兰率先否决了该条约,从而引发了“欧盟制宪危机”。为解决危机,欧盟在《欧盟宪法条约》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和简化,并将其改名为《欧盟改革条约》。2007年,欧盟领导人在里斯本签署了该条约,俗称《里斯本条约》。
《里斯本条约》生效后,欧盟的运作机制将有大刀阔斧的改革。外交方面,欧洲理事会将设常任主席,取消轮值制度,主席任期为两年半,且可以连任。欧盟还将设立“准外交部长”,合并当前外交与安全事务高级代表和欧盟委员会对外关系委员的职能,统筹管理外交事务。
内政方面,欧盟将把50多个领域的决策从“一票否决”转到“双重多数表决机制”,这有利于改变欧盟在这些领域“议而不决”的局面。总体来看,欧盟决策效率将有所提高,机构设置更为合理,用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的话讲,“欧盟将有更强大的发展动力”。
欧洲一体化进程始于1951年4月18日,法国、西德、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在巴黎签署的《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58年来,从欧洲煤钢联盟到欧洲联盟,一茬又一茬追梦者,以理想主义的激情描绘欧洲蓝图,尽管多有曲折,但最终总能够在柳暗花明间取得突破。宏伟的计划一项接一项地变为现实,欧盟的版图也不断地得到扩大。
而在世界其他地方,过去的几十年,我们看到、听到了不计其数的协议、条约、声明的诞生,但直到今天,这些地方的一体化步伐依然在低水平上徘徊。很多时候,为了照顾彼此的面子,为了树立形象和政绩,许多困难和顾虑没有拿出来讨论。于是,往往会出现会议文件起草通过很顺利、但实际的执行却困难重重的令人困惑的现象。
在欧盟内部,由于欧盟各成员国作为独立的政治实体依然存在,他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着相当的差异,因此在通过向欧盟交出部分经济和政治主权而达到政治、经济、外交一体化的同时,其自身利益与欧盟的整体利益之间就必然产生种种冲突和矛盾。而这种“集体利益”与“个体利益”在融合中的矛盾,也正是欧洲一体化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最大困难。
在欧洲一体化过去的几十年里,类似此次危机的事件也已出现过多次,而欧洲民众和政治精英们以他们的智慧、特别是互相妥协的能力,将其一一克服。在关键时刻,各国总能求同存异,达成妥协,对一体化进程不离不弃。显然,在一体化这个涉及众多国家的复杂议题上,欲速则不达,过多的理想主义、浪漫主义,只能让问题变得难上加难。
在对一体化的目标锲而不舍的同时,欧洲人也摸索出了通过妥协、甚至必要时的搁置和后退来达成共识的办法。比如此次通过的《里斯本条约》,没有完整的常设机构,没有“欧洲总统”、国旗、国徽等能让人联想到国家的象征符号,在许多细节上也更照顾各国主权。2007年12月颁布的《欧盟基本权利宪章》有54项关于公民权利的条款,而英国和波兰曾获得部分豁免权,以避免其国内的一些法律与宪章有抵触。
欧洲一体化的相对成功,有着深远的文化思想渊源;经过中世纪基督教文明普世主义的熏陶,欧洲作为一个整体的观念愈益强化;在中世纪“基督教世界”转变为独立主权国家体系后,普世主义仍然能找到伸张的机会;欧洲的和平主义思潮,促使欧洲人不断检讨民族国家体系的根本性缺陷,激励欧洲人探索建立新型的欧洲政治体制;在经历两次世界大战之后,欧洲人终于将那场几千年来的统一梦想逐步付诸了实践。
而当前世界上100余个区域性一体化组织,几乎无一不受欧洲一体化的启示或以它为蓝本,如何结合实际去借鉴欧洲的经验,是它们的一个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