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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炜:怀念乔布斯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12日14:18  新民周刊

  怀念乔布斯

  苗    炜

  我本以为作家是没资格写文章怀念乔布斯的:他商业上的雄才大略,是那些大老板才喜欢谈论的,他的创新精神,是给那些创业者的遗产,他那些美妙的产品设计,是让消费电子粉丝津津乐道的,作家随便用一台笔记本电脑就行了。

  不过,很快我在《纽约时报》上看见华裔作家任碧莲写的文章,她回忆自己使用苹果Ⅱ型写作的场景——那是1980年秋天,以前总是用打字机的作家在苹果电脑上敲下了一行字,每行只能写40个字符,屏幕是黑的,写出来的字泛着绿幽幽的光,总有一个光标在前面,世上并没有谁关心你写什么,电脑也不关心,但那个光标好像期待着你写下去,不像无情又被动的白纸。你可以在电脑上删改,它可以倾听,像你的同谋,你不能再把这样一台电脑叫做“机器”。

  我是在1983年秋天用上苹果Ⅱ型的,我那所高中以理科教育闻名,组织了一次数学考试,优胜者可以学计算机。当时,一位香港商人给学校捐赠了20台计算机,那可是稀罕物。我侥幸考取了计算机班,第一课,先参观北京的一个计算机中心,知道了什么叫大型计算机。然后去计算机教室,进门要换拖鞋,所有同学都一股子臭脚丫子味,但没人在意,都被眼前神圣的苹果Ⅱ型迷住了。当时是学Basic语言,我在计算机上干出的第一件有成就感的事情就是用一个小程序检验“哥德巴赫猜想”到10万的时候是否成立,屏幕上不断显示着两个素数之和,过去了10多分钟还没算到1万呢,但它比人算得快多了。我那时候根本不知道乔布斯是谁,我们的偶像是保送到清华的师兄,他的特长是“电镀”,自己没事就在家把家里的东西都镀得亮堂堂的,他的技术获得了专利,现在想来,这位师兄具有“车库精神”。80年代,北京街头有不少家具店,店里的商品以电镀的折叠椅最为时髦,椅子腿光亮夺目,人称“电镀椅”。这位“电镀师兄”去清华读化学系,在学校广播站里介绍学习经验,他说,学习要有兴趣,还要有毅力,为了培养自己的毅力,他坚持每天看《人民日报》的社论,不管多空洞都要一字一字地读完。

  我购买的第一个苹果产品是IPOD一代,白色,炫目,但真正体会到它的好处是ITUNES,我把一张CD放进电脑,ITUNES自动给出曲目,这让我见识到了所谓的苹果的封闭系统,乔布斯是一个推销大师,可他卖的并不只是一个灵巧的小玩意儿,他改变了人们消费音乐的方式。不过,我一直等到iPhone出到第四代才入手,让我惊奇的是,照片的定位,你用iPhone4拍一张照片,手机会记录下这张照片的地点,在世界地图上显示,等我带着这部手机去了智利、阿根廷、法国、意大利、西班牙、上海、昆明之后,地图上就有了一串红点,我的行动轨迹被记录下来,我可以按照地图来查看照片,某一天,我在巴黎沿着塞纳河暴走了两个小时,路过铁塔、凯旋门、奥塞博物馆、莎士比亚书店时都拍了照片,一个月之后,我点开巴黎的地图,重新看到这些照片,我忽然发现这部手机能和你的情感发生关系,我们总说苹果的产品设计得好,其实,美妙的设计都来自这些体贴的应用和细节,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把家里的彩电从索尼换成三星,但要你换掉一部下载了很多APP、拍摄了不少照片的苹果手机并不容易,你往那里面注入了你自己的情感。

  1999 年 Fortune 杂志评选“世纪商人”,最终选了四个人,福特(汽车时代开创者)、阿尔弗莱德·斯隆(现代管理之父,分权制发明人)、小汤马斯·沃森(大型机时代开创者、将 IBM 打造为一家伟大公司)、盖茨,如今回头再看,乔布斯是不是一个更了不起的商人呢?这个问题还是留给商业杂志去讨论吧。在乔布斯去世后,huffingtonpost.com的讣告题目是“发明家和艺术家”,实际上,乔布斯本人并没有发明什么。《纽约客》的一篇博客也讨论了这个话题是,他是个艺术家吗?文章认为,乔布斯是一个嬉皮士资本家。但是,数字生活时代的许多关键产品的确出自于他,他散发出来的创造魔力比之哪一位艺术家都不逊色。这才是他让我们这些小文人喜欢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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