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俄反赌专家称要状告北约令阿富汗毒品全球泛滥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2日15:57  世界新闻报

  本报记者/吴涛

  北约已经打了10多年的阿富汗反恐战争也许很快就要结束了,但阿富汗毒品的全球泛滥势头也让不少人清醒地意识到,这宗罪应该归到北约头上。对此感受最为深切的当属俄罗斯联邦麻醉药品与精神药物流通监管总局局长维克托·伊万诺夫。在日前举行的一场记者会上,这位长年战斗在反毒品一线的俄罗斯专家放出风声,要以“导致阿富汗毒品全世界泛滥罪”,把北约成员国告上法庭。在他看来,联合国安理会当初授权由北约牵头对阿富汗实施国际干预,目的是推动局势向好的方向发展,但北约成员国在制止阿毒品生产和走私问题上措置不力,应该为此承担责任,甚至做出补偿。

  毒品生产10年狂增44倍

  应该说,伊万诺夫的指控并非没有道理。据俄罗斯《自由报》报道,联合国专家们得出的一项统计数字显示,北约展开阿富汗反恐战争10年来,阿富汗的毒品生产量提高了44倍。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在塔利班统治时代,毒品生产和交易曾一度遭到禁止,而北约把塔利班政权推翻后,毒品生产和交易却成为后者的重要收入来源。

  虽然为打击塔利班武装并切断该组织的收入来源,北约驻阿富汗国际安全援助部队及阿政府曾开展禁毒运动,并指导原本以种植罂粟为生的阿富汗农民改种其他作物,但这一努力显然力度不够。10多年来,阿富汗的罂粟种植业不但没有收缩,反而呈现扩张态势,鸦片产量从2001年的185吨猛增到2011年的5800吨,占据全球鸦片供应量的90%。阿富汗政治评论家纳扎里·帕里亚尼指出,阿富汗鸦片产量的持续增加暴露出阿富汗政府及其国际支持者在实现承诺方面的失败。在他看来,生产和走私毒品不是普通阿富汗民众能够独立完成的,有许多“重量级人物”和团伙负责将数以吨计的鸦片和海洛因从阿富汗农村运往国外。而俄罗斯媒体则报道称,阿富汗当局以及北约驻阿国际安全援助部队的一些高级官员,实际上都与阿富汗有影响力的大毒枭有染。

  担心迎来新一轮毒潮

  伊万诺夫局长的一席看似可笑的“告状言论”引起一些俄罗斯专家的热议。俄国家杜马国际关系委员会第一副主席列昂尼德·卡拉什尼科夫对俄《自由报》说:联合国的授权是让北约与塔利班斗争,而不是让它来减少或扩大罂粟的生产,不管怎样,正是因为北约的对阿作战行动,导致阿毒品生产狂增了44倍。“我赞成伊万诺夫的主张,而且必须这样做,起诉虽然未必能让北约国家拿出钱来或提供其他补偿,但至少能赢得社会共鸣,何况北约很快就要撤离阿富汗,届时与阿富汗相邻的边界地区无疑会出现新一轮毒品泛滥潮,这一后果该由谁承担?”

  俄政治学家、前俄第一副外长科维季亚耶夫认为,起诉北约原则上是可行的,但得找到更加明确的证据以及可实际操作的内容,“比方说,你到底想得到什么?是钱的补偿,还是阻止边界地区的毒品交易,抑或给我们创造能够影响该国局势的条件?”而俄政治形势研究中心副主任亚历山大·沙季洛夫则认为,伊万诺夫的想法没有多少可操作性,“不过他发表这一言论的话外之音却值得我们关注,因为美国不仅不会阻止阿富汗的毒品源头,反而正在加紧打造在全世界经营阿富汗毒品的交易通道。”

  周边国家在行动

  阿富汗是全世界著名的毒品原料产地,由毒品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目前不仅已成为影响阿富汗安全局势、阻碍其社会发展的重要根源之一,而且也已成为国际社会共同的问题,世界每年有10万人因阿富汗的毒品而死亡。好在国际社会已着手开展联合行动,来应对这一共同的威胁。

  在联合国的推动下,去年12月7日,来自阿富汗及其周边7个国家的部长级代表在维也纳共同发起了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应对阿富汗毒品问题的“2011至2014年区域方案”,以共同加强禁毒努力和维护区域稳定。区域方案的达成显示了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近年来增强区域各国相互间信任所取得的进展。参与方案的8个国家将在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此前促成的合作项目外,开展一系列打击毒品走私和有组织犯罪的合作,包括培训禁毒执法人员,开展联合突击、毒品收缴、边界巡逻、应对跨界非法资金流动等行动。

  本月2日,上合组织各成员国在北京召开成员国禁毒部门领导人第三次会议。会议期间,各方就国际和地区毒品形势、进一步完善三级禁毒合作机制、加强成员国禁毒领域务实合作、落实《2011-2016年上合组织成员国禁毒战略》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就赋予上合组织常设机构禁毒协调职能问题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共识。与会各方还批准了《上合组织成员国禁毒部门高官会议工作规则》及法律基础、缉毒执法、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减少毒品需求4个专家工作组工作规则。(吴涛)//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相关专题 世界新闻报

更多关于 北约 毒品泛滥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