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稿:海滩男童之死谁该负责,西方国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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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稿:海滩男童之死谁该负责,西方国家吗?

第384期

2015年09月07日21:05我有话说(0人参与)
导读

叙利亚小难民艾兰-库尔迪的遇难照一经流传,本已持续多年的中东难民问题开始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在为遇难者哀悼的同时,各国民众也不禁在思索:究竟是什么酿就了难民之灾?究竟谁该为这些动荡中无辜者的死亡担负责任?

  对此,国际舆论中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此次难民之灾的责任归于西方国家。正是由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支持所谓的“阿拉伯之春”,打压旧政权,扶植反对派势力,造成了地区权力的真空与极端势力的坐大,从而导致了大量的难民流亡。而欧盟对难民避难采取的闭关态度,则逼迫难民不得不选择非法偷渡,最终屡屡酿成惨剧。

叙利亚小难民艾兰-库尔迪伏尸海滩叙利亚小难民艾兰-库尔迪伏尸海滩

  第二种观点则认为,除了西方国家的因素外,难民之灾的最可悲之处,在于海湾国家对于难民的视而不见。同属阿拉伯世界的海湾国家石油资源丰富,经济发达,本可以用多种方式救济阿拉伯同胞,但面对灾难,他们却视若无睹。

  上述两种观点都有一定道理,但又都有所偏颇地单独指向了问题的其中一方。事实上,从地中海沿岸国家来看的话,难民问题之所以难以管理与解决,很大程度上在于它同时涉及了难民的国籍所在国、第一入境国和最终落脚的安全第三国,以及三者之间的权限与职责划分问题。

  先从难民的避难权利上来看,欧盟将避难分为政治避难与人道主义避难两种类型,前者专门针对遭受迫害的政治反对派,后者则是针对受社会经济影响流离失所的难民。虽然早在2013年欧盟就通过了《都柏林协议》,并将其作为成员国在处理移民问题上的共同法律依据,但欧盟内部对于这一问题依旧有着难以弥合的分歧,在避难的资格审批上设阻的程度也各不相同。其中有的国家拒绝就避难问题提供专门的财政支持,有的国家则只受理难民在欧盟第一入境国提交的避难申请。并且,人道主义避难的申请方式为个人申请,但现实是中东难民多为群体性避难,在没有安全第三国与联合国难民署的帮助下,他们很难拿到避难审批。截至2013年底的统计,叙利亚共有200万人流离失所,其中向欧盟提交的正式避难申请达34万份,但最终获得避难资格的只有1.2万人。事实上,人道主义避难的划分方式本身就忽略了问题背后的政治因素,加大了难民获得避难资格的阻碍。

  除此之外,矛盾不仅停留在欧洲国家的内部。在遣送非法偷渡者的问题上,欧盟国家内部、地中海南北岸国家间也存有较大的分歧。虽然在遣送非法偷渡者的必要性上欧盟国家有着一致的认识,但却缺少一个有效落实的机制。因为在欧洲国家看来,对非法移民的遣送不能算作一个内政问题,甚至不能算作一个欧洲问题,遣送的责任应该由偷渡者在欧洲的第一入境国或其国籍所在国来承担。职责上的不明确必然加大了遣送的难度,这在一方面加深了欧洲国家内部在这一问题上的分歧,另一方面使得部分欧洲国家采取向南岸的阿拉伯国家提供经济援助来换取成功遣送的解决办法。但这种南北两岸国家间的双边合作,也极不稳定,利比亚内政部长萨利赫·马齐克就曾于2014年警告称,如果欧洲不提供充足的后勤物资与保障,利比亚将向偷渡者开放其海岸。

  不同国家在处理难民问题职责上的相互交错使得我们对上述问题可以形成一个基本的认识,即在解决难民问题的面前,中东地区及其周边没有一个国家可以独善其身,因此既不可将责任偏颇于其中的任何一方,也不能将其泛泛化之,而是需要认识到,难民问题背后体现的实质是地区秩序危机,问题的解决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地区有关各方共同承担起责任:

  第一,以美国和欧洲为首的西方国家有必要改变其在中东地区的既有政策,只有积极有效地打击极端势力,恢复地区秩序,才能逐渐摆脱其在难民问题上一手灭火一手添柴的现实与道德窘境。

  第二,无论对于欧洲还是海湾阿拉伯国家来说,地缘上的亲近使得这些国家都不能再对难民问题视若无睹,建立地区命运共同体已成为未来解决地区问题的必经之途。

  第三,就中东发生动乱的国家内部来说,各派势力有必要形成政治共识,停止暴力,为本国人民提供安全的生存环境,以避免难民问题进一步的恶性循环。

  (北京外国语大学阿拉伯学院 李睿恒、刘欣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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