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一辆载有韩国公务员的大巴在吉林省集安市境内坠桥,造成11人死亡、17人受伤。7月5日凌晨,前来中国处理善后事宜的韩国地方行政研修院院长崔斗永突然在下榻酒店跳楼自杀身亡。
一般认为,崔斗永的自杀可能有以下两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作为承办此次韩国公务员赴华研修活动的最高负责人,鉴于事故造成重大伤亡,选择自杀谢罪。事实上,在韩国,有关负责人在重大事故后自杀的现象并不罕见。去年韩国“岁月号”沉船事故后,出事高中的教导主任姜某留下遗书后自杀。另一起京畿道城南市大型演唱会活动坍塌事故造成16人死亡、11人受伤,活动策划人吴某也选择跳楼自杀。
出现事故,负责人自杀,习惯性解释是与韩国人“耻感”文化有关。姜某自杀前留下的遗书中写道,“200多名学生生死不明,我没有信心活下去。所有责任都在于我,是我筹划了此次修学旅行。请把我的骨灰撒在事发海域,让我和那些尸骨无存的学生们在一起”。这极致地说明了“耻感”对于韩国民众根深蒂固的影响。
一个人,可以出错,但不可以不负责。这个观念为韩国社会所共守。正因为如此,出了事,负责人往往轻则道歉、下跪,重则甚至自杀谢罪。
另一种可能是,作为负责公务员车祸事故善后的具体负责人,在处理过程中,崔院长身心俱疲,最终走上绝路。
压力过大,是导致韩国自杀率世界领先的主要原因之一。2013年韩国保健福祉部所做的一份调查显示,自杀的头号和第二大原因分别为“忧郁症及精神问题”(37.9%)及“处理人际关系时的压力”(31.2%)。
平时工作压力就很大。一旦遇到事件,成为被关注的焦点,舆论铺天盖地的报道、内部没完没了的调查、周围人的闲言碎语,都会导致压力陡然倍增。
近期在韩国社会引发轰动的“英语自杀案”便是一个典型。据韩媒报道,某大型公司的部长,在准备外派工作的过程中,因英语成绩不达标而倍感压力,当公司因此决定撤回对他的外派决定时,他精神崩溃,选择走上不归路。
综上两种情况,无论是因“耻感”自杀谢罪,还是因“压力”选择自杀,在很大程度上,均是韩国人的“面子”观在作怪。
韩国是有名的“爱面子”国家。朝鲜半岛近现代所受的屈辱及在大国“夹缝”中求生存的经历,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韩国人自尊而敏感的个性。上至社会精英,下至普通职员,都非常在乎社会和他人的评价。
正因如此,在韩国,对“表面工程”的重视程度超乎想象。女人不化妆是绝对不能上街的。碰到聚会、即便是非正式的场合,不论男女老少,所有人必定打扮得光鲜靓丽。还有不少韩国人,不惜通过整容“改头换面”。
在这种社会氛围下,出了事、遭了难、受了气,首先就很难过“面子”这一关。这也成为韩国人遇事频频选择自杀以求解脱的重要原因。(文/芮晓桓 自首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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