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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审判特大经济案 6人被判死刑6人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8月5日 17:19 北京晚报

  经过两个多月的公开审判,越南胡志明市人民法院昨天就全国最大的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了宣判,77名被告中有 6人被判处死刑,另有6人被判无期徒刑。

  这是越南至今被告人数最多、国家损失最大的一起经济案件。此案波及面之广,犯罪金额之大令全国震惊。77 名被告中有51人原系各公司的经理、副经理,18人是国家银行的干部,还有一名是郡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该案涉及90年 代中期进行的地下信贷交易。当时,明奉集团和EPCO两公司联络了47家小公司,通过向政府和银行官员行贿等手段,获 取巨额银行贷款,用来进行土地投机买卖,使国家损失了2.8亿美元。

  经过审理,法官以欺诈罪和盗窃国家财产罪对罪犯进行了宣判。被判死刑的6人包括上述两家公司的负责人曾鸣 凤、连开辰和银行主管潘日洪、阮玉碧等,有6名被告被判无期徒刑。其他一些罪犯分别被判处两年零6个月至20年监禁。 12名罪犯被延缓宣判,还有几人因审理期间关押的时间已经超过判刑时间被当庭释放。

  法官宣读长达200页的判决书后说,这是一起恶性案件,所导致的后果是极为严重的。为了严厉打击类似的经 济犯罪行为,法院从重量刑,以警世人。审判当日,胡志明市派出大量警力对法院周围进行了严密把守,连外国记者也不得入 内报道审判过程。数千人聚集在法院大门内外,以示对这些使国家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罪犯的愤怒。审判结束后,警察费力地 押送着身穿黑白相间囚服的犯人穿过人群挤上囚车返回监狱。

  薛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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