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漳高速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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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07月19日12:12 厦门商报
本报讯:(吴智民记者林美忠)近日,在厦漳高速公路240公里处,又发生了一起闽B10273大货车尾追撞上闽F20861大货车的重大交通事故,致使闽B10273的驾驶员和一名乘客当场死亡。为此,市交警部门提醒司机:在高速公里行车,更应注意保持足够的间距,以避免造成车毁人亡惨剧再发生。
据悉,在一个月里,厦门高速公路已连续发生了3起因车辆追尾引起的重大交通事故,造成车毁且多人死亡。其主要原因就是在高速公路上高速行车时,后车没有与前车保持安全的行车间距,遇到紧急情况,司机操作不当或采取措施不及,追尾碰撞前车,从而酿成大祸。
从市交警部门的统计数字表明,因驾驶员采取避让措施不当造成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占到36%,已成为高速公路上交通事故的“大户”。而按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的,最低时速不得低于50公里。最高时速,小型客车不得高于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不得高于90公里。而且同一车道的后车与前车必须保持足够的间距。当行驶时速为100公里时,行车间距为100米以上;时速为70公里时,行车间距为70米以上。特别是在雨天或夜间视线较差时,行车更要注意与前车保持足够的间距,以防患于未然,才能充分享受高速公路带来的便捷,并做到安全高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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