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议题

  • 将确定国家领导人建议人选
  • 会议将讨论向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建议人选和向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建议人选。
  •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讨论
  • 自十七届二中全会出台《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后,中国以大部门制改革为主的政府机构调整,一直是中外媒体的焦点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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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新一届领导班子。
中共十八大后多个省市自治区人事出现重大调整。
十八大后,中共新一届领导班子就反腐密集发声,频频出动重拳。

大部制改革猜测

消息称铁道部撤并交通部方案已定

铁道部内部人士2月25日透露,铁道部并入交通部一事已基本敲定。“大部制改革已经是板上钉钉,铁道部被撤并到交通运输部已是八九不离十的事了。”一位铁道部内部人士当天告诉本报记者,此消息已在铁道部内部传开,大家都在揣测在这轮改革中自己将何去何从。 不过这位人士表示,此事在全国两会最终公布方案之前,都还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按照往年的机构改革步骤,如果铁道部并入交通部的方案提交今年全国两会,并在全国人大会议上获得通过,则随后将进入具体细化操作,涉及到的相关部委将着手“定职能、定编制、定岗位”的“三定”工作,然后根据这一计划指标实行职能部门的撤并、人员的分流调动。全部工作完成将花费少则一两年,多则四五年。

媒体称食品安全监管或将实现全国统一监管体制

近年来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让公众感到焦虑和担忧,也让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机构焦头烂额,疲于应对。多头监管、分段管理的体制,已成为制约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最大障碍。 据记者了解,全国性的食品安全监管改革,最大可能是参照深圳和顺德的模式。一位接近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专家透露,一个名为市场秩序监管总局的机构可能会被设立。从各系统的内部改革来看,新一轮的食品安全监管改革可见脉络。2011年,全国省级以下的工商和质检部门开始从垂直管理调整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在此之前,省级以下药监部门也开始了分级管理调整。根据2009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由地方政府负总责,减少中央政府的干预,可以方便地方政府行使权力。

2008年国务院机构变动

  • (一)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财政部要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政管理,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中国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健全货币政策体系,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统筹协调,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
  • (二)加强能源管理机构
  • 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及机构,与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核电管理职责进行整合,划入该局。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不再保留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 (三)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
  • 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 (四)组建交通运输部
  • 将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职责,建设部的指导城市客运职责,整合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保留铁道部,继续推进改革。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 (五)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将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六)组建环境保护部
  • 不再保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七)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不再保留建设部。
  • (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
  • 明确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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