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黄灯加速”不良习惯招重罚

1日开始在全国施行的新交规引发巨大争议,其中闯黄灯罚6分是舆论批评的焦点,黄灯问题进而严重影响了舆论对整个新交规的态度。公安部发布的消息称,新交规首日执行情况良好,各地交通事故都呈明显下降趋势。然而对这些官方消息,舆论并不买账。

我们认为,中国机动车高速增长,而总体驾车文明不高,现在确实到了推动依法文明驾车,建立与中国机动车发展相适应的现代交通秩序的时候了。这决非官方的心血来潮,而是中国社会的现实需求。再不这样做,整个中国都将被越来越多的大小汽车“堵死”。

新交规比老交规严格得多,这一改变与上述大现实相契合。但它的所有条目是否都很准确、到位,可探讨的空间当然有。一些人对黄灯条款不满,这样的争议在任何新规定出台时都会有,而这一次舆论以相当激烈的方式提出来,这种挑战性是时代的标签。

黄灯是绿灯和红灯之间的过渡性信号,它本身就有一定的模糊性。过去很多人把黄灯当绿灯用,见了黄灯不是减速,而是反过来加速,尽可能“闯过去”。这样的“闯黄灯”现象比比皆是,新交规的初衷显然就是要对付这种不文明行为。[详细]

调查显示黄灯已成行车困扰

要想做到不闯黄灯到底有多难?7组司机按80到20公里限速行驶,发现黄灯踩刹车到制动力完全发挥,平均反应时间近1秒,刹车距离决定结果:离线5米时黄灯亮则100%闯灯,10米时85%...结论:乌龟不会闯黄灯,但人100%情况下照章行驶也避免不了闯灯;提前8秒预警可保安全,但有关部门说不会这么做。[详细]

“开出租车这么多年,不知道路口该怎么走了。”北京某出租车公司的一位司机说,“像我们这样天天在路上跑的,闯黄灯一次记6分,以后这路口该咋过啊?”

受访司机向记者普遍反映,路口“不好过”的原因包括:

――绿灯变黄灯没有提示。“很多城市,包括北京的部分路口都设置了计时器,但为什么大部分路口都没有这个装备呢?”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成说,法规出台还应该有相应的配套设施。

还有受访司机抱怨,以前绿灯变黄灯前都要闪烁三下,但现在很多路口的红绿灯都没有这种提示。

――交通信号灯配时长短不一,难以判断。多位出租车司机对记者说,北京很多路口的信号灯时间都不一样。“有的路口黄灯特别短,‘啪’的一下就闪过去了,有的就挺长,基本无规律可循,过路口真犯怵。”出租车司机林先生说。[详细]

重塑黄灯警示作用 处罚应与红灯区分

闯黄灯究竟是不是一种违法行为,这是判断新交规处罚条款合法性的前提。由于国家立法的模糊性,我们很难从法律条文中找到直接的判断根据,无论是支持者还是反对者,都是建立在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基础之上。得出截然不同的观点,乃是因为他们遵循的法律解释逻辑不同。

在立法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反对者认为,法律并无明文禁止闯黄灯,闯黄灯扣分显然违背了“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的原则,且与立法设定的“警示”功能相冲突;而支持者则主张,“黄灯表示警示”中原本蕴含着“不能抢”的意思,根据“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的文义理解,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就不可以继续通行。

两种观点针锋相对,都涉及对法律条文的理解,背后凸显出捍卫相对人权利和公共安全秩序的不同逻辑,哪种逻辑才最符合立法精神和法律目的呢?一般来说,按照尊重和保护公民权利的逻辑解释法律,最合乎立法目的,因为一旦执法机关掌握不利于公民权利的法律解释权,很难确保其不会滥用而伤害公民权利。但在闯黄灯的解释中,表面上看起来保障被处罚人权利的逻辑,实际可能构成对驾驶人、行人以及公共交通安全的威胁。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目的看,保障行人安全和公共安全才是最终也是最主要的价值目标。

在合乎立法精神之下,行政规章确立起严格的处罚边界,能够有效确立起公共交通治理的权威,塑造人们良好的开车习惯。如果新规能够得到始终如一的执行,重塑黄灯在人们心目中的“警示”性权威,相信对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善莫大焉。

当然,针对民间的担忧,交管部门或许应充分解释,新交规处罚闯黄灯的对象着重突出“闯”的行为,针对的是那些看见黄灯亮时不减速反而提速抢行的不良行为人,并采取规范化的程序标准予以认定,以确保执法中严格限制行政处罚权。另外值得商榷的是,闯黄灯虽然违法,但采取与闯红灯一样扣6分的处罚,则没有区分好违法行为的不同性质,显得有些罚过不当。[详细]

安全教育及交通设置须前置

任何规定要得到切实执行,它需要民众的理解,也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从以往的“闯黄不罚”到现在的“闯黄重罚”,如果仅仅在法规上单兵突进,没有细致的沟通说服,没有交通设施的完备调整,不仅容易引发争议,执行效果也未必好。换句话说,“闯黄扣分”尚需做好“硬件”和“软件”两方面的准备。

“硬件”方面,有些网友已指出,一些交通信号设施的不完善,导致车主难以及时预判黄灯。对此,有网友建议,安装倒计时灯或者绿灯换黄灯前闪烁提醒——至少对于后者,不难做到。还有媒体介绍的,新加坡道路在停止线之前,由近及远画上3个箭头,信号灯从绿变黄时,车辆处在最远箭头位置强行通过要被罚款扣分,车辆处在离停止线较近的2个箭头时,通过则视为正常通行——这是否可以借鉴?

客观地看,现在各地执行新交规的环境存在很大差异。比如以倒计时信号灯来说,有些城市装了,有的城市没装;有的路口装了,有的路口没装。与此类似,在其他交通设施和执法人力配备上,各地条件也不等同。这可能也是有些城市严格执行,而有的城市一度表态要暂缓处罚的原因。不顾现实差异而统一推行,未必科学。

软件方面,则需要在驾驶安全教育上下工夫,提升整个社会的驾驶文明。以最源头的考驾照来说,现在基本还是一种行政思维和办证思维,而不是立足于让每个人真正学会“安全驾驶”。在这种管理思维下,很多人把去驾校学车当成一个纯技术活儿,只关注怎么尽快“学会”开车、通过考试,甚至钻研下如何不被警察抓到罚款的技巧,而很少强化安全驾驶意识,更很少考虑到如何尊重行人、骑车人、乘坐公交者等群体的路权。如果从学开车那天起,驾驶员就没接触领悟到这些基本的路权和安全理念,视“闯黄灯”为寻常事,汽车文明的建设就无从谈起。

从“闯黄扣分”引起的争议,可见汽车已普遍融入国人生活,但对一些基本的汽车文明,却远未形成共识。从国外和黄灯相关的一些规定来看,如果文明驾驶意识深入人心、路权意识融入血液,驾驶者就会自觉地根据安全状况判断是否通行,“闯黄”也许就不成为大问题。由此可见,保障交通安全要靠法规,但更离不开汽车文明的培育。[详细]

期待更多细则完善黄灯罚则

从理想的角度看闯黄灯,似乎是罚得越重越有震慑力;但从实际操作来看,一味地重罚,显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相反,交规让司机如履薄冰,也未必就是好事。

据报道,深圳交警表示,暂时不会对闯黄灯行为作出处罚。深圳之所以这么做,原因有三:一是系统暂不支持抓拍闯黄灯;二是需对信号灯的配时进一步排查;三是黄灯需制定严格的查处程序和科学的处罚标准。这三个原因显然在全国各地均存在。实际上,这也提出“闯黄扣6分”的几个需要完善的地方。

其一,要在执法层面兼顾原则性和灵活性。解决交通安全问题不能只靠重罚,而该依据实际情况。虽然交通部门回应称,只要机动车车身任何一部分已越过停止线的,就可继续通行不算闯黄灯。但车主在操作时,是很难拿捏尺度的。现在,很多地方因为这样的新规引发一些不必要的事故,本身也对交通安全不利。如何完善,是需要考虑的。

其二,一些交通设施是否跟得上新规。有网友建议安倒计时信号灯或黄灯前闪烁提醒,这些都是需要研究的技术调整。否则,只会让车主无所适从,也加大执法成本。

其三,“闯黄扣6分”规定本身,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我同意对闯黄灯进行一定处罚,但是否一定要罚6分?能否以相对较轻的罚则,将闯红灯和闯黄灯的严重程度做一些区分?实际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交管部门将黄灯作用归于红灯,合适吗?[详细]

“黄灯罚则”还需调整完善,多下一些“缓冲”的工夫,让严规更接地气,避免司机无意中掉进“闯黄”陷阱。转发到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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