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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即落户口 广东改革户籍管理制度 2002年1月1日起,新制发的广东省居民户口簿和常住人口登记表中不再加注户口性质,也将不在“户别”栏或其他栏目中打印户口性质项目,“户别”一栏,一律按规定填写“家庭户”或“集体户”。原户口簿和常住人口登记表中已加盖或打印的,将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在日常户口管理工作中逐步予以更新。……>> [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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