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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01年起,上海《新闻记者》杂志社已经连续十年,于第二年年初对上一年的年度十大假新闻进行评选,旨在揭露和抨击虚假新闻,推进新闻真实性原则的全面落实。2011年4月,《新闻记者》杂志对开展了十年的“年度十大假新闻”评选出的100个案例进行编辑整理,出版了《拷问传媒公信力——新闻打假十年实录》一书,见证了杂志十年新闻打假的心路历程。十年新闻打假虽已曝光了100个影响重大的假新闻,做出了不小的贡献,但更应看到的是这只是十年来中国虚假新闻的冰山一角,更多的虚假新闻依然在媒体中潜伏。

案例二:

2002年6月22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山西省繁峙县义兴寨金矿区0#脉王全全井发生特大爆炸,38名金矿矿工不幸罹难。时隔一年多,2003年9月15日,中国最大的官方新闻通讯社——新华社在报道繁峙矿难的进展时却出人意外地宣称:“11名新闻记者在采访事故过程中收受当地有关负责人及非法矿主贿送的现金、金元宝,存在严重的经济违纪行为。”这便是当年11名新闻记者受贿,对矿难真实情况瞒而不报的案件。案件曝光后,人们产生了“到底该信谁”的怀疑,媒体公信力极度流失。

11名记者均收受了当地官员的贿赂,这一极度违背新闻伦理的行为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给记者所属媒体的公信力造成了巨大损伤。

案例三:

2012年5月4日,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央纪委驻新闻出版总署纪检组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打击新闻敲诈 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自5月15日至8月15日在全国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的专项行动。之前,《纽约时报》也对存在于中国新闻界的“有偿新闻”现象进行了报道。可见,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注意到了中国普遍存在的“有偿新闻”现象,意识到其对媒体公信力的重要影响。

案例四:

近日,网友对江苏卫视新推出的一档综艺节目《一站到底》提出了质疑:女嘉宾集体裙下“走光”?

《一站到底》中,嘉宾答题错误会以“垂直落体”的方式从舞台上坠落洞中,而洞底安放的摄像机镜头则对准坠落者。有网友将女嘉宾们坠落情景剪辑在一起,竟发现每个穿裙子的女嘉宾都会“被走光”,由此,很多网友纷纷质疑节目靠这种方式赚取眼球太低俗。江苏卫视品牌推广部负责人刘宇哲对质疑作出了回应:“我们在节目录制前,都会告诉女嘉宾,洞下面有一架摄像机,而坠落时如果穿裙子,肯定会被掀起,所以让她们做好准备,以免出现尴尬的情况。至于服装方面,嘉宾可以自己选择,如果没有合适的衣服,节目组也可提供,绝没有强行要求。”即便如此,如今充斥电视荧屏的低俗节目也非常值得我们关注与反思:不遗余力诉诸性感的编排、竞相模仿的重复、相亲择偶大行其道……不得不让人相信:电视媒体的公信力已被这些节目不断消融,真正堕入娱乐至死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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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新闻、有偿新闻为何屡禁不止?

1.监督与制裁不力:诸如瑞典、丹麦、德国等西方国家,已专门制定颁布了新闻法。而我国却没有专门的《新闻法》或《大众传媒法》。并且在我国的实体法中,也缺少直接针对虚假新闻的条文,可见,我国对假新闻的制裁力度不够。同时,媒体作为公众普遍的信源,对信息的核实一环大多也只是靠媒体自律,而公众对媒体的监督也是在信息发布之后,存在较为显著的监督漏洞。

2.受众也“爱看”假新闻:部分受众具有强烈猎奇的心理,因此往往会被一些新闻中含有的“爆点”所吸引。这样一来便给了假新闻以可乘之机,它们“敏感”地抓住受众这一心理,试图通过捏造“爆点”来吸引读者或观众,制造眼球效应,不断满足部分受众对新奇、有趣甚至暴利、血腥、低俗的要求。可是,并不是所有新闻都具有这一属性。

3.媒体“为财屈膝”:销量、收视率是万恶之源。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的媒体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与轰动效应,一味地迎合受众的猎奇心理,经常过急地发布尚未证实的消息或干脆直接策划新闻。一些媒体要求记者新闻事件怎么“轰动”怎么写,全然不顾事实的真相。

同时,为了钱,一些媒体也常把广告演绎成新闻。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利用新闻媒体在宣传上的优势,以取得赞助,谋求生财之道。

4.媒体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媒体从业人员专业素养不足。在《新闻记者》杂志每年评出的年度十大假新闻中,信源差错、轻信谣言、误用数据是它们中大多数的症结所在。这些症结体现了部分媒体从业者专业素养严重缺乏的事实。同时,也应看到如今新闻从业门槛降低的事实,新闻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使虚假新闻出现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了。

同时,媒体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新闻伦理也有待提升。除了上面提到的信源差错、轻信谣言、误用数据三点外,蓄意炒作也是假新闻中常见的一种手法。而蓄意炒作的背后往往是有偿新闻在作祟,二者紧密联系。相比起专业素养欠缺的媒体同行,蓄意炒作的媒体从业者带来的危害更大。他们中的许多都是具有较高新闻理论素养与实践经验的优秀人员,但在个人利益驱使下,或为财,或为吸引眼球,做出背离新闻事实本身的行为。

低俗节目为何充斥荧屏?

1.娱乐节目更适合电视:尼尔·波兹曼在其著作《娱乐至死》中说过:电视的一般表达方式是娱乐。一切公众话语都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并成为一种文化精神。一切文化内容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而且毫无怨言,甚至无声无息,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所以,相比起严肃的科教节目,娱乐节目显然更能够吸引观众的眼球,这也是为什么如今打开电视,无论怎么换台都躲不开娱乐节目的原因。因此,娱乐综艺节目充斥荧屏,越来越“低智商”化,电视传递的信息不足,是电视节目制作者与观众共同促成的结果。

2.节目凭借低俗“突围”:如今,充斥国内电视荧屏的娱乐节目普遍缺乏创造性,许多自诩是“开创者”的节目其实是抄袭国外节目的形式或者创意,如此越走越偏,始终无法远离抄袭这一怪圈。于是,娱乐节目泛滥化、同质化的现象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但是,观众对于节目也有审美疲劳,那么如何在泛滥、同质的节目中脱颖而出便成了节目制作者的当务之急。然而如今的电视节目受娱乐属性所限,制作单位缺乏创新,难以推陈出新,所以只能寄希望于暴利、性感、恶俗,以求在众多节目中“突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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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媒工作者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喻国明认为:假新闻会对媒体的品牌和信誉造成巨大损害,消息的准确性比早一点发布永远高一个层次。所以,新闻媒介作为受众的“第三只眼睛”,就有义务向受众提供最真实的信息。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必须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

新闻工作者应该提高两点,一是业务素质,二是道德修养,这两者缺一不可。首先是业务素质的提高。一个新闻从业人员应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和敬业精神。对新闻源的核实,对新闻线索的考察以及对受众的反馈都应是一个新闻工作者关注的焦点。

其次,作为一名媒介工作者,必须具备一定的道德修养,以维护人民的利益为己任。报受众想知道的,报受众该知道的,坚决杜绝有偿新闻,敢于对封口费说“不”!

二、媒体加强自律,勇于担当社会责任

新闻界前辈郭超人曾这样形容记者:笔下有财产万千,笔下有毁誉忠奸,笔下有是非曲直,笔下有人命关天。

一个自律的媒体,它的报道必然公正、客观、真实,树立起的是行业道德的标杆和社会公信力,作为媒体及从业人员,真实与道德的原则是必须具备的。那些虚假新闻、有偿新闻,那些庸俗和低级的内容,是与真实和道德的原则不吻合的。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下,媒体追求经济利益本无可指责,但市场和竞争并不代表无序,市场化并不是不需要自律,作为社会道德建设主力的媒体,更不应在自身道德上失去社会的公信力。

三、加强对媒体的监督

应该肯定的是,近年来,国家主管部门加大了对媒体的监督力度。如2005年4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总署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还有《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等。随着主管部门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对提高媒体公信力都将起着重要的作用。

四、提升生活娱乐性质节目的品质

《非诚勿扰》主持人孟非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有人认为娱乐的就一定是浅薄的。难道具有娱乐气息的东西它就一定不可以高级点吗?或者它就一定不能多承载一点内容和东西吗?观众可能是看我和乐嘉说说俏皮话,斗斗嘴或者逗男嘉宾开心一下。这是节目具有娱乐属性的东西。但是,我关注到微博上引用的我的话,或者乐嘉、黄菡的话中,俏皮话并不多。我们是在用一种最能为广大观众接受的方式把主流思想正确价值观呈现出来。”

其实,并不是只有诉诸暴利、诉诸性感、诉诸低俗才能让娱乐节目赢得收视率。不可否认,这些元素对生活娱乐类节目的娱乐性、可看性确实有所帮助,但长此下去,不仅降低了自身媒体的格调,使其全然变成一个逗乐的平台,更重要的是,此类节目在大众心里则没有什么公信力可言,加上观众的审美疲劳,必然导致灭亡。

因此,如果能提升生活娱乐性质节目的品质,让观众笑后有思,能轻松愉快地接受一些有用信息,而不是看看之后一笑而过,才能为节目树立长青的口碑。这样,电视的公信力也才能免于在泛娱乐化中过早、过多地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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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必须真实客观,它绝不应该向利益和娱乐低头。我们为虚假新闻、有偿新闻和低俗节目悲哀,更为流失的媒体公信力担忧,我们不希望若干年后的传媒世界似荒漠般荒芜且没有棱角,我们不希望媒体的公信力如沙子般从指缝间流走。媒体和媒体人应重新审视自身的社会价值,把流失的公信力找回来,这会是很长的一条路,但我们必须要走。 中国传媒大学 李星佺 刘南琦 郭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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