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政策引猜测:防拐卖还是防超生?

据报道,根据浙江省颁布的《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试行)》,6月2日起,新生儿出生超过一年以上前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除基本相关资料外,还必须提供亲子鉴定证明。亲子鉴定可以到杭州、温州等大城市的医院做,花费大约在3、4千块钱左右。[详细]

该政策引发网友的广泛猜测,有网友认为,一年后办理出生证要求亲子鉴定,可以让买一岁以上被拐儿童的家庭无法给孩子上户口,斩断人口买卖链条,从而有效打击儿童拐卖;但同时也有网友表示,用这样的方式去反拐,属于典型的治标不治本,一来农村等偏远地区很难真正落实政策,二来买孩子的家庭也完全可以选择不给孩子上户口,逃避亲子鉴定风险。

而根据现行规定,超生子女可以在人口普查时补上户口,前提是必须提供亲子鉴定证明,鉴于此,有网友指出,该项规定的出台可能是为整治超生现象。

“亲子鉴定”政策的出炉到底是为了防拐卖还是为了防超生,还有待相关部门自己的解释。

亲子鉴定成出生证门槛 或伤害当事人隐私

亲子鉴定在实践中,分为民事鉴定和司法鉴定两种,前者说的是依照当事人自己的意愿申请鉴定亲子关系,后者主要是针对刑侦领域中发生的“不经鉴定就无法做出结论”的案件。

在实践中,司法机关也会尽量减少亲子鉴定的适用,一方面是出于对当事人隐私考虑,另一方面也因为涉及伦理问题而格外谨慎,后者往往不是单纯法律可以解决的事情。

然而,亲子鉴定在以往并不与出生证挂钩,只有在院外产子时才会要求先做亲子鉴定才能领到出生证。

浙江省的这条新规可以说给那些采取非自然受孕的父母,或一方出轨的父母出了一道难题:新生儿可能与落户一方并无血缘上的亲子关系,他们的出生证明怎么办? 更重要的是,这种非亲子关系在隐私上和伦理上都属于“不能公开的秘密”。我国《婚姻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并不排斥这种“婚生子女”,也不以亲子鉴定作为亲子关系的依据。所以,浙江省的这个规定与上位法相冲突,应属无效。

在民事领域,基于公民自己的意愿,是提起亲子鉴定的前提。我国公民申请做亲子鉴定过程中,申请人并不需要向鉴定方出示任何身份证件,这也是为了保护公民隐私和伦理方面的考虑。

强制性将亲子鉴定结果,作为出生证的“门槛”,显然与隐私权的保护背道而驰。同时,除司法鉴定以外的亲子鉴定属于公民自己决定权的范围,公权力没有必要,也没有权力对此进行干涉。[详细]

政策性“亲子鉴定”该由谁买单

众所周知,更多限制可能带来更多寻租,比如医院、鉴定机构、计生部门是否有被贿赂腐蚀的可能;还有,那些动辄几名情妇数个孩子的官员,能够因此受到掣肘吗?这还真不好说。

这样的新规,为了取得更好的执行效果,应当剥离潜在的利益关系。一年内未办理出生证明者,应当由政府强制免费进行DNA鉴定。因为只要医院将坐 等申请变成上门服务,就能让每个新生儿在规定期限办理。如果医院、计生、公安将新生儿信息联网共享,同样可以避免买卖婴儿等违法犯罪活动。

出生证明作为社会管理方式的一种,有了漏洞说明已不适合当下实际,官方要做的不是简单地缝缝补补。

故此,新生儿一年内未办理出生证明,要求强制进行亲子鉴定,成本需要由官方而非个人承担。否则,该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将会变成寻租工具和套住弱势群体的枷锁,更有可能成为敛财工具。[详细]

无论相关部门出台政策的最初意愿如何,但事关伦理和隐私的“亲子鉴定”承担不了行政管理的太多包袱,与服务型政府的理念背离。 转发到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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