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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场的武警已经戴上口罩,就在枪决执行前4分钟,最高人民法院急令暂缓。
2001年12月11日,延安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证人靳延生的证词,认定董伟在“因琐事引起的纠纷”中以地砖连续击打致人死亡的罪名成立,一审判处死刑...... >>事件详情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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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下留人”我国法律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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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董伟一案带有几分传奇色彩,但从我国的法律制度上来说,对董伟的死刑暂缓执行也是法律的正常程序。我国有严格的死刑复核制度,对“刀下留人”法律的规定也非常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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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视点:从“刑前枪下留人”案看我国死刑复核程序 |
可以肯定,在整个死刑判决的法律程序中,各级审查和把关都是非常严密的,但是律师朱占平却认为死刑程序中最为关键的最终复核程序“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对于这一点,负责该案终审判决的陕西高院刑一庭庭长张宽详也感到无可奈何。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赵秉志说:“这是法律研究的一个大课题,目前的问题,法律界也呼吁很长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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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论:“枪下留人”的传奇故事越少越好 |
没有巧合,就没有奇迹。但这一事件的细节带给我太多的紧张和困惑。庆幸的同时,我想,一个法治日益健全的社会,“枪下留人”的事发生得越少越好...... |
网友关注“刀下留人”现代版 |
“刀下留人”现代版故事见报以后,立即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各大媒体纷纷采访陕西省律师朱占平。新浪网转载此篇报道后也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烈讨论。
人们纷纷称赞西安朱占平律师、最高人民法院李武清副庭长,认为他们对法律、对生命负责的精神,是中国法治的希望......>>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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