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不应有明显道德缺陷
官员不应有明显道德缺陷

“公务员职业道德”当然也是“官德”的应有之义,但“官德”是一个更大的概念。比如官员包养情妇、官员酒后驾车,还有这几天媒体报道的某残联理事长强奸女公务员、甘肃一官员猥亵儿童,这些失心败德行为皆超出了“公务员职业道德”的界限,但却没有超出“官德”的界限。官德的外延有多大?道德的外延有多大,官德的外延就有多大。几乎所有的道德标准,都可以用到官员身上。

官德是公德基础
官德是公德基础

从贪污腐败到骄横霸道,再到惟利是图,官员一系列道德败坏的行为,有时候让民众的冷漠和不道德找到了一种借口:公务员都那样了,我们这点不道德算什么呢。这样把缺德的问题推给别人、为自己的不道德找借口的逻辑,虽然是非理性的,却客观存在——公众对社会的强势群体在道德上都有一份更高的期待,强者也应该作这样的道德示范。官风如果坏了,就别指望民风有多正派。

落马官员并非全无道德

不少贪腐官员在落马之前,要么以铁腕著称,要么主政有方,都在政绩方面有过人之处。德行,区别于一些外在的履历、成绩与头衔,是一种内在素养与修养的表现,更难以为外人道。近年来,不少地方开始对官德进行量化考评,但常被评价为“不切实际”。德行好坏的标准界限如何,如何量化?

官德需要多方面考察

一直以来,“德才兼备”是考核选拔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什么是“德才兼备”,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要求。但毋庸置疑的是,“德”肯定不是只指“家庭美德”,更不会只是“孝敬父母”。“德”不同于GDP,这是个很难量化的标准。“孝敬父母”实在很难判断。自古清官难断家务事,是否“孝敬父母”,正是官员的家务事。

美国通过法律约束
美国通过法律约束

美国公务员道德建设的哲学基础,主要是基于“人性本恶”假定,即承认人是理性经济的,会有私利私心,无论一个人有多么高的道德水平,都会受到私人利益的诱惑,都有可能做出有违道德要求的行为。故而,光靠道德的说教是不管用的,必须要靠法制约束。事实证明,这一套哲学基础和依法治官德是可靠可行的。

德国不容官德瑕疵
德国不容官德瑕疵

官员就应该是道德的楷模,官员在道德上就应该受到比 一般人更严格的要求,这一点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德国前国防部长古滕贝格被指博士论文涉嫌抄袭,抄袭显然与他的职业道德无关,法律也并没有规定抄袭者不得担任官员,但古滕贝格最终还是要辞职,因为整个德国都不能容许一个有严重道德瑕疵的人担任那么重要的一个职务。

健全群体监督与建立透明体系

说回到培训,培训职业道德,培训“官德”,不好说是完全没有意义的,但无论怎样培训,恐怕也越不过“尔禄尔俸,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的高度。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官德”究竟立不立得起来,终究决定于群体监督、权力运行透明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否。

对“官德”进行新总结

所谓传统“官德”根本谈不上是一种“职业道德”,它与现代的权力现实格格不入。在当代,我们出台大量文件,公布了各种“组织纪律”、“规章制度”,它们是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具体体现。但社会处于持续变革中,人们针对权力的观念以及权力的现实也在发生深刻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