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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启事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为在广大青年中深入普及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青年自觉“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生活中的荣与耻”征文活动。

征文时间

   2006年6月至9月

征文内容

   围绕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关注和发现生活中践行“八荣八耻”的具体事例,用真情实感书写身边的真善美,讲述对荣与耻的感悟。文章可以讲述日常生活中具体的人和事,也可以针对人们习以为常的现象,发表看法,提出思考,阐明荣辱之分,扬荣拒耻。

征文事项

  1. 作品要求为未公开发表的创作文章,字数、体裁不限。
  2.应征文章限作者本人作品,并保证文章知识产权的合法性。投稿同时即视为同意主办单位对该文章拥有各种使用权。投稿时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职业、所在单位、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3.征集到的优秀文章将在活动重点报刊网站陆续刊发。此次活动设立若干奖项,对优秀文章作者给予奖励。将通过活动重点报刊网站,公布获奖名单。
  4.此次活动获奖文章和优秀作品将结集出版,作为社会主义荣辱观团员青年教育读本。
  5.邮寄征文截至今年9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6.主办单位拥有对此次活动的解释权。

活动重点报刊和网站

中国青年报
中国青年杂志
北京青年报
青年报(上海)
中青网 http://www.youth.cn
中国共青团网 http://www.ccyl.org.cn
中国青少年广播网 http://www.vocy.cn
新浪网 http://www.sina.com.cn

联系方式

团中央宣传部
电 话:(010)85212119、85212098
中国青年出版总社青春图书分社
电 话:(010)64079045、84015594
联 系 人:张 皓、李文华、李晓丽、冈 宁

投稿地址

北京东四十二条21号中国青年出版总社青春图书分社
邮 编:100708
欢迎广大青年踊跃参与。

征歌启事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57周年,也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为推出一组新时代青年的学习之歌、创造之歌、奉献之歌,用优秀歌曲激励广大青年在党的领导下,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同发展,与人民齐奋斗,唱响新时代的青春之歌,决定举办“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征歌活动。
“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征歌活动申报表

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中国音乐家协会

活动时间

  2006年6月至8月

作品要求

1.本次作品征集仅限于歌曲。题材上要求积极向上,时代感强,易于传唱。体裁上提倡形式多样,可以有独唱、重唱、小合唱以及各种歌唱组合。要求歌曲作品集思想性、艺术性、生动性为一体,以引起广大青年共鸣,振奋青年精神,激发起青年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歌曲可以“我与祖国共奋进”为题,也可用其它歌名。
2.本次主题征歌活动,不单设歌词创作奖。歌词由各作曲家和歌曲作者自行选用本人作品,已发表的作品或未发表的作品均可。如谱写的歌曲获奖,歌词也即同时获奖。
3.参选歌曲的所有内容均属原创,参选歌词及音像资料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其它知识产权和专有权利。

报名方式

  可直接登录本次活动重点网站,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格,同时提供歌曲作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相关参选作品,来稿请在信封上注明“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征歌活动。
参选歌曲作品提交截止时间为2006年8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有条件者,提交乐谱的同时可提交作品的录音CD,也可以单独提交乐谱。提交作品附简要说明,词曲谱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
邮寄地址:北京市农展馆南里10号 《歌曲》或《词刊》编辑部收(邮编:100026)
电话:010-65389290、65389291
报名咨询电话:010-65389280、65389294

活动重点报刊网站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人民音乐》、《歌曲》、《词刊》、《音乐创作》、《中国音乐信息报》、《北京青年报》、《青年报》(上海)、 中青网中国共青团网中国音乐家协会网站中国青少年广播网新浪网

评选办法

  1.主办单位将成立由著名音乐家、词曲作家和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和终评。广大音乐爱好者也可登录活动网站参与投票推选。活动将按相应比例,根据网络投票评选和专家评审的结果,最终评选出获奖优秀歌曲,同时在优秀作品中评选出“我与祖国共奋进”活动的主题歌曲。其中获奖优秀歌曲和主题歌曲均将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和奖品。
  2.专家评审工作由中国音乐家协会负责组织,采取回避制度,有作品参加比赛者,不参加评委工作。
  3.作品投稿后即被视为作者明确同意活动主办单位拥有其作品的使用权,不予退稿,不另付稿酬。主办单位拥有此次活动所有格式的作品(包括音响)在宣传、演出、推广等方面的使用权。歌曲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4.参加此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5.主办单位拥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歌曲推广

  经评选产生的优秀歌曲和主题歌曲,将通过团属新闻出版网络影视单位、中国音乐家协会网站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其在广大青年中推广传唱。同时,主办单位还将适时举行优秀作品演唱会,进行宣传推广。
  欢迎广大青年和艺术工作者、音乐院校师生踊跃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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