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卫生部就幼托卫生保健工作发文要求取消体检中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应调离工作”的规定,意味着乙肝携带者将不再被拒之门外,乙肝携带者就业禁区正逐渐缩小。但社会实践中,乙肝携带者在求学、就业等方面受到歧视的事件仍时有发生。要纠正认识误区,根除乙肝歧视,光靠外部制度环境的宽松还不够,甚至只是开始,更重要的是通过长期广泛的宣传,让民众真正从内心上消除对乙肝的恐慌,从而为乙肝携带者营造一个公平的工作和生活空间。[我要评论]

乙肝歧视案例时有发生

状元落选引发全国乙肝歧视第一案

2003年6月,张先著报名参加了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试。经过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排在报考者中的第一名,并进入芜湖市人事局规定的体检程序。在体检中,张先著被铜陵市人民医院诊断感染了乙肝病毒,结果因不符合公务员身体健康标准未被录取。[详情]

5岁女童因携带乙肝病毒被幼儿园拒收

2008年2月,郑州一位5岁女童在进幼儿园之前的体检中,她被确诊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因此被多家幼儿园拒收。[详情]

研究生因公布病史遭招聘单位闪电解聘

2011年1月,研究生刚毕业的陈先生经某公司面试通过后准备将就业协议书交给公司,并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发现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出于诚信就主动将体检结果告知了人力部门,不料第二天被通知因招聘名额有限不予录用。[详情]

乙肝病毒携带者遭拒录飞行员

正值大四毕业的志远(化名)称,2011年9月,他通过一航空有限公司招聘网站应聘飞行员一职。2011年10月30日,他应公司要求在当地进行了面试和初检,均获通过。11月24日,他再次应公司要求乘车到北京体检,翌日下午进行了复查。12月2日,公司电话告知因其体检结果显示为乙肝病毒携带者,遂决定不予招录。[详情]

乙肝携带者就业禁区逐渐缩小

(2006年2月) 卫生部发布5年乙肝防治规划 提出消除歧视

卫生部印发《2006-201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其中明确提出卫生部门要会同宣传、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科普宣传,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消除歧视。[详情]

(2009年6月) 卫生部官员: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影响食品生产经营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在与网友在线交流时指出,食品是特殊的产品,这样的工作岗位,患有法律规定疾病的病人不能从事,但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影响食品生产经营。[详情]

(2009年7月) 卫生部拟规定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儿童

卫生部政法司发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草案中规定,乙肝宝宝享有正常待遇,要求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详情]

(2009年12月) 卫生部: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检查

卫生部就体检中乙肝病毒检测有关问题召开媒体通气会。卫生部新闻发言人表示,卫生部拟于近期制定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有关政策。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的条件。[详情]

(2012年5月) 卫生部:乙肝携带者获准从事幼托工作

卫生部发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修订说明,新《规范》要求幼托工作人员“不留长指甲”,并取消体检中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应调离工作”的规定,意味着乙肝携带者将不再被拒之门外。[详情]

根除乙肝歧视,政策只是开始

我国近年来病毒性肝炎的发病率增长较快,慢性乙肝患者已达3000多万人,而乙肝病毒携带者达人口总数的10%,总人数高达1亿多人。

普通民众对乙肝缺乏基本的认识,很多人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患者两个不同的概念混淆不清,导致近年来社会上在很多环节,如求学、就业等,对乙肝病毒携带者设置了种种限制,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和民事纠纷时有发生。这些个案也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卫生部等部门近年来在消除乙肝歧视方面政策的相继出台。但政策只是给乙肝病毒携带者提供了一个相关公平的制度环境,要真正消除乙肝歧视,最重要的还是要在思想上为乙肝病毒携带者营造一个公平的工作和生活空间。

乙肝歧视的普遍存在,反映了普及科学常识的滞后。从各方面来看,不仅普通民众的乙肝知识匮乏,仍然陷在对乙肝的莫名恐慌中,就连一些卫生机构从业者,也未能完全摆脱乙肝的梦魇,甚至阻挠乙肝患者申请健康证。

恐惧是无知的孪生姐妹。在历史上有许多疾病的发展,都与乙肝有着同样命运。比如麻风病、天花、艾滋病等,特别是艾滋病,一度被视为“上帝对人类的诅咒”。随着社会的广泛宣传和知名人士的公益推广,世人才逐渐摆脱了艾滋病恐慌症,开始理性认识,对艾滋病的预防手段也逐步深入人心。

乙肝的传染途径与艾滋病相同,同属血液和性传播疾病,而死亡率却远远低于艾滋病。从科学角度来说,只要掌握乙肝的发病机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就能大大降低甚或杜绝被传染的几率。从历史上一些传染性疾病的防治经验来看,只有长期广泛的宣传,普及科学医疗常识,才能消除人们对乙肝的恐慌,最终根除乙肝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