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成“万能”是推卸责任

瞿秋白《乱弹小诸葛》有这么一句,“他没有任何一种技能,然而他又是‘万能’的。”放眼全中国,临时工真是一些领导的贴身小棉袄,一把随时能顶上的万能钥匙。和伪劣脊梁一样,为故宫写下“憾”字的临时工开启的其实只是一扇小门。而一些临时工,例如三鹿事件里的挤奶的临时工,央视大火里搬运烟花的临时工,郑州城管队伍里打人的临时工,看守所里捣出乱子的临时工等等,开启的都是震撼全国的大黑幕。当然不能不提的是,这几天上海大火案开审,不知道那几个临时抓差的电焊工何时出庭?

壁虎遇袭时,常常自断其尾,然后趁机逃跑,从而保全性命。那些被编入另册的临时工,怎么看怎么像壁虎尾巴,在遇到问责危险时,被拿来转移视线、化解风险、逃脱罪责。殊不知,这样的做法不过是掩耳盗铃罢了。[详细]

他们正常处理问题是代表单位,他们出现了问题,同样也与单位的关系密不可分,不能因为他们个人做了好事,能为单位增光添彩就认为是“职务行为”,一旦出现问题损害了单位形象,就一脚踢开,以临时工的身份与单位撇清关系,这不仅不是正确处理问题的方式,更是一种不道德行为,至于,有些问题本来发生在“正式工”或某些领导身上,最后也拿“临时工”说事,就是一种责任推脱,严格意义上说是一种逃避问责或处罚的违法违纪行为。[详细]

临时工违纪单位更该被追责

就算临时工是只上了一天班,代表的也是雇佣自己的单位,而不是他本人。不管劣质自行车是由临时工捐赠还是由正式工捐赠,都不能影响事件的性质。而且从另一个角度讲,临时工能够轻而易举运作数百万元的捐赠项目而没有约束,更证明了红会的管理不善。

一个单位对任何工作人员,工作时都要有监督,离任时都要有交接,涉及到财和务的话都要审计清楚,这是最起码的工作程序。聘任临时工是为了帮自己做事,而不是用来败家,临时工一下子就出手上万辆劣质自行车, 而且居然要等到媒体曝光才知道,这红会的心也太粗了些。

临时工不是自己来的,而是用人单位招的。用人单位招聘时理应对临时工有一定的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要求,而不能捡到篮子里就是菜。临时工的工作出了问题,一要追究招聘者把关不严之责,二要反思管理方监督不力之弊。[详细]

责任全部推给临时工贬损公信力

习惯于拿“临时工”为单位工作失误买单顶罪,不只是应对危机的技巧缺乏和“方法”单一,骨子里是对民意的不屑和对舆论的敷衍,是高估自己的忽悠能力和低估公众甄别智商的傲慢表现,是对信息公开和危机公关缺乏诚实态度的必然结果。把“临时工”当做担责的“替罪羊”,除了彰显恃强凌弱的戾气,并不能消除公众的疑虑。[详细]

全国各地的“临时工”“前赴后继”,随之受伤的主要是有关部门的公信力,自始至终没有赢家。人民网舆情分析报告认为,如果每一个公职部门在出现形象危机时,一般习惯用临时工作为危机公关策略,作为缓冲本部门和公职人员不良形象的灰色地带,如此策略的后果,将直接导致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公信力下降,带来集体性的形象危机。可以说,即使犯事者的身份属实,事发之后也很难治愈政府部门的公信之伤。[详细]

H·法约尔曾说:“责任是权力的孪生物,是权力的当然结果和必要补充,凡权力行使的地方就有责任。”若一味将责任推给“临时工”,公职机构的权力又何以为继?一旦抛弃了责任,权力必沦为专制暴力,私利工具,形成公害。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恐怕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的。[详细]

将责任推给“临时工”或许可以解一时燃眉之急,但由此带来的对公信力的伤害和可能的严重后果,却是对社会和谐稳定的严重威胁。转发到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