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比较一:
1.2012年4月11日,一男一女两名中国留学生在美国南加州大学校园附近街道上遭到枪击。当地时间4月14日,两名被枪杀的中国留学生的家属抵达洛杉矶,考虑到这些家属的悲痛和兼顾公众知情权等因素,到场的美国媒体商定承诺不提问,保持距离拍摄家属背影。
2.汶川地震后,各大媒体奔赴前线进行救灾报道。在“记者不要给救灾添乱”的呼吁下,多数媒体记者都表现出较高的职业道德。然而,仍有少数记者在和营救人员“抢时间”,更有甚者提出“你让让好不好,我们先拍”的荒唐要求。这种极度缺乏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采访也多次出现在电视荧屏上,让我们不得不对部分中国新闻人的职业伦理、道德操守提出质疑。
案例比较二:
1.1988年12月21日,美国《每日新闻报》在头版登出一幅美联社记者拍摄的照片,照片上“一位妇女在得知其女儿所乘坐的航班被恐怖分子炸毁后,哭倒在候机大厅里”。这张照片引来各方抨击,指责媒体未能保护被摄影者的隐私和尊严。如今,美国媒体一般不发表知名知姓的遇难者遗体的照片,以示对遇难者及其家人的尊重。
2.2011年10月23日晚,深圳宝安区妇女遭联防队员毒打强奸,丈夫躲在隔壁眼睁睁看着妻子遭此横祸,一个小时后才悄悄报警。案件一出,群众哗然。消息一出,各类报刊、网络纷纷转载,将“世上最窝囊丈夫”等字眼直接列在了新闻标题或摘要中,媒体对受害者一家也展开了强烈的采访攻势。已有精神失常迹象的女受害者在家中被媒体堵截,他们未成年的女儿也被暴露在镜头之下。媒体报道可谓不能再仔细,就连对当事人的模糊处理都省略掉,将这样一家人展露在公众视野下。但是,当他们拿着采访笔记和录音回去,开始一如往常的熟练采编操作时,有没有想过这个家庭在承受着什么?
案例比较三:
1.在美国报业发展史上,曾经出现过两次黄色浪潮,凶杀、色情新闻大行其道,以至于《基督教科学箴言报》1908年创刊时,声称其办报宗旨之一就是抵制黄色报纸。
1996年9月,美国职业新闻记者协会(SPJ)制定了新闻记者的职业伦理规范,其中就有“新闻记者应该:对那些可能因为新闻报道而受到负面影响的人们表示同情。当面对孩子和没有经验的新闻来源或新闻主体时,要特别小心”;“当采访和使用受到正在悲伤中的人们的照片时,要特别小心”。而2012年4月11日的悲剧,美国媒体“不提问,只拍背影”的做法正是基于这一职业伦理规范。
2.2011年11月9日最新修订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也有类似于美国新闻记者的职业伦理规范的相关规范,如其中第六条第2款“维护采访报道对象的合法权益,尊重采访报道对象的正当要求,不揭个人隐私,不诽谤他人”与第3款“维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注意保护其身心健康”。
然而,与《准则》形成鲜明对照的是2012年4月11日悲剧发生后,面对美国媒体的“不提问,只拍背影”,网友对中国媒体的反思:“美国媒体的市场化竞争更激烈,为什么记者在报道时会如此体恤,中国媒体或可从中有所启示”;“看到这则,不禁心生感概,想起5.12后的某天,一记者,蹲在废墟中的一块预制板上,用话筒对着露出半个身子的幸存者提问:请问你痛不痛喃?你现在是啥感受喃?”
以史为鉴
在美国报业发展史上,曾经出现过两次黄色浪潮,凶杀、色情新闻大行其道。在黄色浪潮中,美国媒体和媒体人深受“缺乏媒介道德”这类批评之害,很早就已开始对新闻报道进行自我反思和自律。时至上世纪九十年代,即便是卡特那幅获得普利策奖的《饥饿的小女孩》,也免不了公众对其见死不救的强烈批评。如今,许多摄影记者在其拍摄的照片发表后,都表示摆脱不了“伦理道德权力”对他们内心世界的遣责之感,甚至许多年过后,仍然对被摄者产生的影响和导致被摄者生活的变化感到抱歉和内疚。总之,回溯历史,美国媒体及媒体人已经在不断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中学会了自律。
重视新闻伦理教育
美国对新闻伦理的教育已经比较完善,几乎所有高校都开设新闻职业道德课程:以美国东北部最著名的新闻学院:纽约锡拉丘斯大学S.I.Newhous传播学院为例,新闻摄影伦理学是新闻摄影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必修课。
美国大学(American University)哥伦比亚学院的教授Chris Simpson表示:美国新闻学院能为记者带来的最重要东西就是勇气、公平和自我约束。美国对新闻道德的重视和嘉奖也先于世界上很多国家:作为美国新闻摄影从业人员的专业组织的美国新闻摄影记者协会(NPPA)在1984年特别设立了 “人道奖”(Humility Award)以奖励摄影记者在新闻现场所表现出的人道主义精神。
成文且健全的制度规范
1923年,面对种种新闻职业道德问题,美国报纸编辑协会在第一次年会上制定了《新闻规范》。其后,新闻报道规范逐渐深入美国媒体从业心中,并在实践中得到丰富与发展。1987年8月31日,广播电视新闻主任协会董事会也制定了相应的行业规范。1996年,美国职业新闻工作者协会制定的《伦理规范》至今依然是其新闻从业者进行新闻报道的道德与伦理准绳。
因为有成文且健全的制度规范,大部分美国媒体已经在全方位告知公众事实的职责和新闻伦理道德这看似“矛盾”的二者之间找到了平衡点,他们已知道“怎么去报道”。更具体地说, 这种考虑包括记者在新闻现场拍与不拍、写与不写;用什么方法拍什么方式写; 拍得的照片是否是新闻事件最真实的表述;报道以什么样的形式发表;当照片和文章以某种形式发表后会对读者和被报道者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怎样在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同时,照顾到被报道者的隐私权利等问题。比如,拍“背影”,就是一个既报道事实又极具温情的报道方式。
新闻媒体发展时间较短
中国近代第一份商业性报纸是1872年创办的《申报》,而欧洲早在17世纪就已经产生了世界上最早的报纸,所以仅就媒体发展历史看,中国新闻媒体发展历史相对于西方还比较短暂,自然在新闻道德方面有待提升。
建国以后,中国新闻媒体属于国有,是事业单位,而1978年改革后,新闻媒体逐渐向市场化转型,这就形成了中国媒体“事业制和市场化”矛盾存在的特殊情况,在这种情形下媒体难免会迷失方向,造成新闻道德缺失。同时,相比起美国,中国的新闻伦理教育也开始得较晚,并在实际操作中仍处于探索阶段。
相关制度规范不明确
中国目前没有成文的新闻法,新闻监督体制并没有形成。虽然2011最新修订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有关于新闻记者职业伦理规范的相关规范,但也不尽完善。在我国对媒体的监督,还主要依靠媒体自身和社会监督,监督不明确就给一些媒体“打擦边球”提供了可乘之机。而媒体的自身监督也往往只是形式大于内容,即使有“纪律”,有“查处”,也往往止于“一事一议”, “内部处理”,最多只在媒体上报个最终处理结果。
记者素质参差不齐
《南风窗》主笔章敬平曾写道,我们是过渡时代中的过渡记者,无论是新闻思想,还是新闻技术,我们呈现给后人的都是我们的过渡性。当下记者队伍里可以说是鱼龙混杂,除了专业技能外,记者的人文情怀、人文素养也有很大差别,这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上述案例中所提到的事情,甚至一些记者制造虚假新闻,一些人忽略道德伦理进行采访,完全忽视了人性关怀。
竞争压力大
中国媒体的发展正处于市场化初步阶段,真正的公共媒体还没有出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部分媒体为了吸引受众注意力和获得更多的广告赞助就需要“搏出位”,制造出“轰动”的新闻,“影响力”大的事件,这种压力从上而下一层层转嫁到前线记者的身上,就可能会有记者为了“新闻”而抛弃新闻伦理和道德观念,一味的追求“卖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