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做手术9人被摘眼球 |
12月11日,宿州市立医院眼科为10名患者做白内障手术,当晚一名患者出现眼痛。至12日上午,10名患者相继出现眼部肿疼、流脓等症状。12日下午,宿州市立医院派出车辆和医护人员,将10名患者紧急送往上海一家医院治疗。13日,根据病情,上海这家医院对其中8名患者进行了患侧眼球摘除手术。17日上午,又对第9名患者实施了同样的手术。[全文] |
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
初步调查发现,宿州眼球事件的幕后,是触目惊心的违规现象。医院为了牟利,明知违规却与一家科技贸易公司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医院向公司提供患者,而公司则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手术。如果不是9名患者的单眼眼球被摘除,人们也许永远不会知道,在一家正规医院的手术室内,是一家公司在给患者组织手术。[全文] |
为什么医院的手术要由公司来组织实施? |
早在2003年11月,宿州市立医院就和上海舜春扬科技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协议规定由公司提供部分医疗器械、白内障手术用的人工晶体,组织眼科专家、护士到宿州市立医院开展白内障手术,宿州市立医院负责组织病员,提供手术室和相关设备材料,并负责手术前后的病人处理工作。每进行一例手术,公司收取2100元,其余收入归宿州市立医院。协议有效期为5年。据记者了解,12月11日进行的10例手术,每例手术费为2800元左右。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宋天祥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医院不能和非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宿州市立医院和不具备提供医疗服务资质的公司签订的协议,属于严重违规。[全文] |
卫生部门为何不早管? |
据了解,宿州眼球事件事发以前,宿州市立医院在两年时间内已和上海某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先后组织实施相似手术200多起。据当地卫生部门调查,多数手术的主刀医生是这起事件的主角之一徐庆。宿州市立医院和非医疗结构违法、违规合作时间之长,涉及患者之多,造成的后果之严重,令人震惊。面对血的教训,当地不少干部群众追问:卫生部门的监管责任何时才能真正落实到位,给患者一个放心就医的医疗秩序和环境?[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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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情况追踪 |
上海市卫生局发布了关于“宿州眼球事件”10名患者的医治情况和病情现状。12月13日凌晨2时,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紧急送入上海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的10名白内障术后严重感染患者,经过医务人员的全力抢救,病情已全部稳定。
宿州眼球事件中患侧眼球被摘除的9名患者中,有7名患者已从上海返回宿州。在病房里,记者采访了部分患者。72岁的幼儿园退休女教师张淑玲面对记者禁不住潸然泪下。眼球被摘除后,这位满头银发的老教师心理上受到了极大的创伤。[全文] |
安徽省卫生厅:取消宿州市立医院二级甲等医院称号 |
安徽省卫生厅经初步调查认为:这一事件是宿州市立医院管理混乱,与非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合作,严重违反诊疗技术规范并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极坏的医源性感染事件。安徽省卫生厅经研究决定:取消宿州市立医院二级甲等医院称号。[全文] |
主刀医生被吊销执业证书 |
上海市卫生局在协助宿州卫生部门调查时发现,自2003年底起,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眼科主任医师徐庆应上海舜春扬科技贸易有限公司的邀请,在未向所在医院及科室申报并取得同意的情况下,利用休息日时间多次赴外省市开展手术。上海市卫生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吊销徐庆的《医师执业证书》。[全文] |
宿州市立医院院长被免职 |
安徽省卫生厅经初步调查认为:该事件是宿州市立医院管理混乱,与非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合作,严重违反诊疗技术规范并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极坏的医源性感染事件。宿州市立医院院长郝朝春目前已被免职,医院日常事务由一名副院长主持。[全文] |
安徽卫生厅:重罚宿州眼球事件当事医院 |
12月25日,安徽省卫生厅对发生严重医源性感染、造成9例患者被摘除单侧眼球的宿州市立医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医院立即终止与上海舜春扬科贸公司的合作协议,没收非法所得318601.86元,罚款3万元。省卫生厅还建议宿州市委、市政府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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