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收10元帮民工网购车票被刑拘

1月9日,广铁警方“打炒”小分队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镇大富连中路一带摸排调查时,发现一“快递网购店”拉起“火车票开始预售,20天内可订票”的大红横幅,于是进店暗访,发现不足20平方米的小店,竟然兼备了网店、快递、卖童装及代售火车票的功能,但并无代售火车票的任何证照和资质。但在该店门口及里间均挂有横幅,一面墙上还贴满了佛山站到各地车次时刻表。

经过24小时的外围调查取证后,民警果断收网,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钟某桢(男,25岁)、叶某(女,23岁),查获车票212张(票面价值人民币35402元),购票使用的身份证213张(有1张身份证未取到火车票),购票使用电脑主机两台,手机两台,银行卡两张,现金1865元及其他订票单据一批。

据了解,钟某桢和叶某结婚还不到三个月,婚后两人经营店铺,平时丈夫负责快递及网店业务,妻子负责童装生意,收入还算稳定。但在利益的驱使下,钟某桢把非法代售火车票当做发家致富的捷径,企图大干一番以在佛山购房安家,不料正当其“事业”越来越兴隆时就被铁路警方一举查处。由于此案涉案金额较大,依据相关法规,警方将对钟氏夫妇采取刑事处罚措施,新婚不久的小两口将要在看守所内度过春节。[详细]

铁路公安:不具备代办资格,属于倒卖

这对小夫妻的行为到底是代购还是倒卖,这个问题引起了多名律师的关注和讨论。律师成尉冰表示:本案中,年轻夫妻受购票人委托,以购票人的真实身份进行网上实名订票,收到车票后转交购票人,完全是一种代理行为,收取10元的报酬,不高,不违反购票人的意愿,甚至比购票人亲自去购票还要节省时间和成本。这是典型的代理行为。更重要的是,订购的车票只能给委托人乘车使用,而不能转卖给第三人。所以没有倒卖车票的可能。代购与倒卖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面对律师的炮轰,肇庆铁路公安处则表示,铁道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四部委《关于依法查处代售代办铁路客票非法加价和倒卖铁路客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明确规定:不具备代办铁路客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为他人代办铁路客票并非法加价牟利的;或变相加价,从中渔利的都属于倒卖车票的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此外,火车票有别于一般商品,属有价证劵,是明文禁止倒卖的。

春运期间,公安机关处理非法倒卖火车票问题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在1999年公布的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只要具备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的行为,并符合票面价值5000元以上或非法获利2000元以上要求,就构成“倒卖车票情节严重”,将被处以刑事处罚。这对小夫妻的“倒票”行为显然远远高出了起刑点。

倒卖火车票这个行为是归于非法经营罪这个刑法罪名之下的,非法经营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在我国现阶段,特别是在春运这个特殊的时间节点上,火车票当然是属于未经许可不能经营的专营商品,否则为什么会设专售点,而手续费都有明确规定呢?如果谁都可以经营那放开了不就行了吗?所以,加价倒卖火车票肯定是违法的。[详细]

网友喊“不公”原因何在?

火车票代售点收手续费为何合法

既然不允许火车票倒卖,为何火车代售点可以出售火车票并且收取手续费呢?铁路警方表示,正规火车票代售点必须获得铁道部或者相关的铁路局批准的资质,且代售火车票每张收取手续费为5元,只要超过这5块钱手续费就认为是违规或者违法行为。

电商曾推出代收服务并未受追究

去年,“京东商城”、“携程网”等电商曾推出网购火车票服务,手续费是5元,还要额外加上二三十元不等的送货费用,在该服务下线之前,已有数十万用户购买了车票。令人疑惑的是,电商与这对小夫妻同属于民事主体,前者针对的大都是商务人士,后者针对的大都是不会使用网络的外来务工人员,前者不违法,后者竟被刑拘,这样的法律适用,着实难以让人信服。

相对传统黄牛,加价10元“不高”

很多春运期间买不到票又急于回家的人都有这样的想法,只要能买到票,“黄牛”们加多少钱都情愿。“黄牛”也就借此大肆加价,五十为底上不封底,绝不手软。与“黄牛”们相比,这对小夫妻当然“仁慈”得多,但这种“仁慈”并不能改变事情的性质,只不过是五十步与百步之差。

网络代购并不扰乱市场秩序

人们对于“黄牛”深恶痛绝,是因为很多人辛苦排队却被告知票已售完,然而却“黄牛”们却利用各种手段大量囤积火车票,扰乱了市场秩序。实际上,网络代购利用网络刷票,又何尝不是扰乱了市场秩序呢。由于火车票实名制的限制,有偿“职业代购”已经成为“黄牛”们倒票的新手段。

解决农民工购票难,政府做得还很不够

农民工不具备上网条件和上网知识

买票难是老生常谈的话题。虽然近些年也提出不少解决的办法,比如通过网络或电话预定火车票,以及实名制购票,其目的主要是为缓解买票难、打击黄牛倒票等,这些举措值得肯定。但是这显然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庞大的农民工不会使用网络也没条件。同时,网络或电话比预售点提前两天预定火车票,两天之中火车票可能早已被预售一空。因此,网络或电话预定火车票是让农民工丧失了更多购买火车票的机会。

代售点较少农民工不方便购票

在上述文章中,外来工小刘表示“天天上班没时间去排队,在厂里也很少有机会上网,所以我觉得工厂附近还是非常需要有一个火车票代售点的,希望有关部门考虑在这里开设一个正规的售票点。”代售点较少确实给农民工购票带来了很多不便。

不少专家学者更加理性地将视角转向了火车票销售如何更加利民便民问题上。如正规火车票代售点分布是否合理?代收费5元是否值得推敲?作为铁路部门的服务能否再“市场”一点,人性化一点?

北京大学知名教授吴必虎在自己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上说,飞机票定购与服务费早已市场化,只有火车票仍被铁道部严格“计划经济”着,并且有相关法规保护其利益。火车票销售为何不能市场化?

吴必虎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火车票代理是一种服务,并无政府定价的必要,但铁道部紧抓不放。订票服务因地租、人力资源价格不同,全国统一5元的标准其实是违反价值规律。

倒票行为屡禁不止的根源在于买票难,加大运力并方便购票,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转发到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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