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刘海明
社会发展的规律,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普遍出现过男尊女卑的现象。在我国,男尊女卑的传统,相当久远,甚至没有休止符。建国后,政府部门倡导男女平等,女性的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显著提高。虽然政界男女的性别比例还不够协调,女性高官的数量有限,但官员选拔的性别壁垒早已被打破了。至于女性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改变更明显。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2日发表的《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白皮书指出,中国婚姻家庭中的性别平等状况明显改善。最新一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夫妻共同决策家庭事务成为趋势,70%以上的妇女参与家庭重大事务决策。(新华网9月22日报道)
在婚姻家庭中,女性的地位由附属地位到有权参与家庭重大事务,甚至享有重大事务的决策权。这个现象,不论在乡村还是城市,早已具有了普遍性。这种状况的存在,因多系家庭隐私,外人一般不会公开议论。只是这个性别平等白皮书的发表,意外地触动了众多网民的神经。准确地说,应该是男性网民的神经。他们对白皮书的态度,不是简单地“附和”,而是变相地批评:“不对吧,应该是男同胞才参与,女同胞是决策!”“我国妇女无论家事大小,都要参与,直至拍板!”“现在女人不只是翻身做主人,而是要翻天做王母娘娘!”“如果这个主语改成’大妈’,那参与家庭重大决策的比率将是100%,上到儿女的恋爱婚事,下到买1.9元/斤的白菜还是买2.1元/斤的白菜,统统都要管滴。”
在古代,外有征夫,家有怨妇。如今,家有主妇,男的成了“耙耳朵”,以至于有年春晚的小品,就是讽刺四川男人“耙耳朵”,在家里地位低下。这样的现象,不知这个性别平等白皮书的调查可否有所关注。如果关注了,白皮书全文中会不会有所披露。如果未能关注,片面继续强调男女地位不平等,女性的弱势形象与社会现实是否一致呢?
就我个人的观察看,不论中东部还是西南地区,不论乡村还是城市,虽然有些家庭男士的话语权依然较强,但多数家庭男性地位下降现象同样明显。有的家庭,女性的家庭地位则异军突起,明显超过了男性的地位。更有甚者,有的女性在社交场合也不给丈夫基本的尊重。如果笔者的这个观感具有代表性的话,这是不是暴露出一个问题:片面强调女性地位提高,而忽略女性地位提高到何处是个临界点,会不会出现矫枉过正的局面?如果这样,若干年后,会不会需要提高男性地位,以维护基本的性别平等呢?在这方面,一些网友也颇有同感:“在中国要求男女平等的应该是男性。”“为男权的衰败感到悲哀~倒不是觉得女性不能当家,而是女性主导的家庭往往真不咋的。”“女权可维护但不可大搞,尊重自然科学方能处在不败之地,社会和谐百姓安居乐业。”
性别的不平等是个历史现象,也是个文化现象。社会发展,不会允许某个性别无休止地拔高自己到地位。行政权力干预性别平等,好处固然多,但后遗症也不少。现在,女性地位被人为强调所带来的负面问题也不少。不少家庭悲剧的产生,与女性的强势不无关系。如此看来,《尚书·牧誓》所言的“牝鸡司晨,惟家之索”,就不无道理了。
性别平等无法绝对,性别平等需要自然竞争。行政部门对性别平等的刻意维护,是不是该金牌选手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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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晓波 SN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