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陈sir与女孩的对话泄露了怎样的性欺凌意识?

2016年06月11日19:42  新闻专栏  作者:唐映红  

  新浪新闻专栏作者:唐映红(作者系高校心理学教师)

  性心理学问答:深圳陈sir与女孩的对话泄露了怎样的性欺凌意识?

  问:深圳陈sir与女孩的对话泄露了怎样的性欺凌意识

  答:昨天,关于一则深圳警员因盘查将两名过马路的无辜女孩带回警局问讯路途中的对话视频引爆了社交网络,激起来从北京雷洋事件、上海交警动不动就铐女车手现象以来,民众对警权滥用不断加深的担忧和焦虑。事情曝光后,深圳地方警局迅速做了处理,涉事警员被停职、学习,警局副局长向两名女孩陈恳道歉。应该说,至少从表面上来看,深圳警方的态度远较另两个大都市警方要好太多。涉事警员尽管在于女孩的对话中极其嚣张,并不时威胁和涉嫌言语的性欺凌,但能够允准女孩用手机录下整个过程,反映了这位陈sir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坏”警员,不像其它地方将录像的无辜市民殴打致死并栽陷其为嫖娼,或者将录像的大学生屁股打得血肉模糊。另一方面,也反映了陈sir对自己的言行充满自信,不以为怵。

  抛开这则事件后面的法律问题,下面仅就视频中陈sir与女孩对话中明显带有性欺凌色彩的话语以及背后的心理略加分析。

  首先,从视频中可以看出,涉事陈sir是在愤怒的情况下与女孩产生了言语冲突。从心理学角度,人们在愤怒时,身体内的激素会产生相应的变化,一是睾丸酮(Testosterone)激素水平会上升,睾丸酮既是性唤起的主要激素,也是促使人们产生攻击行为的主要激素。这导致人们在愤怒的情绪下,会产生明显甚至强烈的生理唤醒,这种强烈的生理唤醒既可以表现为纯粹的攻击或侵犯,也可能表现为夹杂着性唤起的侵犯。

  心理学家伯科威茨(Leonard Berkowitz)在他提出的具有普适性的侵犯理论认为,人们处于愤怒情绪,会导致生理唤醒。但这种因愤怒而导致的生理唤醒是否表现出攻击或侵犯行为,则要取决于情境中的另一个变量,即所谓的侵犯线索。例如,一个愤怒的人看到一把枪,那么他就更可能表现出侵犯行为来。可是,如果情境中呈现的不是侵犯线索,而是性线索,那么愤怒就可能表现出带有性色彩的侵犯或者欺凌现象。

  愤怒导致人们身体内激素水平的变化另一因素是血清素水平受到抑制。血清素也就是5-羟色胺(5-hydroxy tryptamine), 它是人们控制冲动,理性决策的很重要的一种大脑神经传递激素。人们处于愤怒时,血清素水平会受到抑制,表现为行为人理性行为能力下降,冲动控制力薄弱。生活中,人们常说“冲动是魔鬼”,就是因为愤怒会使人们的理性能力严重下降,无法有效控制冲动。

  但从另一个角度,正是因为人们在愤怒中理性决策和冲动控制力受到抑制,所以人们在愤怒中所展现和表露的言行更可能反映了他内心的真实想法,或者欲望的投射。

  因此,不难从深圳陈sir与女孩的对话中,看到明显的性欺凌色彩。例如,下面这段对话:

  ……

  陈sir:你不懂法律,你就不要在这胡说八道。

  女孩:我们是不懂,我们没读书。

  陈sir:我怀疑你是个男人,你他妈的给我上女厕所干什么,你脱衣服给我看一下。

  女孩:我刚刚上女厕所了吗?

  ……

  由于陈sir盘查两名女孩的情境是在过马路的时候,所以这段话里所说的“上女厕所”显然不是陈sir盘查女孩所实际经历过的情境。但是,在被女孩一再逼问下,陈sir情急之下幻想了一种盘查的情境,在这种盘查的幻想情境中,陈sir怀疑两个女孩是男人假扮而试图闯进女厕所,所以要求她们脱衣服来证实自己的性别身份。这种带有性幻想色彩的假设情境中,一名48岁的中年阿sir可以名正言顺以执法的名义要求“疑似”女孩脱衣服来“给我看一下”。

  由此,不难理解一名阿sir在被激怒的情况下,因为情境中年轻女孩作为一个性线索,所以导致了他无意识的性唤起,并通过言语不由自主地表达了出来。

  但是,严格地说,这样的话语已经构成明显的言语性骚扰。因为即使在真实的相似情境下,陈sir也不能要求嫌疑人“脱衣服给我看一下”来确定对方的性别身份,这在任何法律语境下都是不合法的。即使在紧急的情况下需要现场要求“脱衣服”临检,那也只能由女警来执行。

  也就是说,在说“你脱衣服给我看一下”这段话时候,或许陈sir并没有主观上的故意要对女孩进行言语上的性欺凌,但实际效果却是给女孩施加了性欺凌的压力。之所以会这样,最大的可能就是这名年届半百的老警员,从来就没有接受过尊重女性的训练。一个男人对年轻女孩有性唤起或者性幻想可能发乎本性,但教养的作用就是要对女性予以起码的尊重,不能将自己动物性的一面不加掩饰地表达出来。显然,陈sir并没有学会收敛自己的无意识的性幻想,反而自然而然脱口而出地表达出来。

  从另一段对话中,

  陈sir所表达的性欺凌就不是无意识,缺乏教养的流露,而完全是主观上的恶意和习惯上的作派。

  ……

  陈sir:好啊,你们不懂法律我就教教你们,让你们长长见识。

  女孩:你教你女儿去。

  陈sir:把你跟那些艾滋病,跟小偷,跟强盗关在一起,我让你慢慢去享受我告诉你,你看着吧。

  女孩:随便你,随便你。

  女孩:你先别说话了。

  陈sir:你以为我是你什么人,我跟你没有什么关系,我就是警察,我在执行我的公务,懂吗?你就必须配合我,你就记住这一条,今天是你自己犯贱。

  ……

  在这段话里,陈sir扬言要将无罪的、无辜的女孩与“艾滋病”“小偷”“强盗”关在一起,其用意十分明显,就是试图用可能遭遇性侵甚至被强奸来威胁和恐吓女孩。同时,这也反映了将女嫌疑人,或者女犯“跟那些艾滋病,跟小偷,跟强盗关在一起”可能是一种潜规则的常态,而这样的后果则是让女性面临着被强暴和感染艾滋病的实际危险中。正如性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强奸在大多数时候并不是简单地为了宣泄性欲,而更主要的是为了彰显权力和实施暴力。那么,如果警权没有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衡,那么通过令不听话的女嫌疑人、女犯,甚至无辜的女孩面临或遭遇被其他犯人强奸,以此来教训她们“必须配合我”,就很容易成为个别阿sir遏制不住的冲动。

  平心而论,视频中的陈sir相比于其他同行来说,远远算不上恶劣。他之所以会成为舆论热议的焦点,以及会因为而遭受处分,很大程度上与他并不恶劣的行为,允准女孩拍摄视频而没有加以阻拦或者抢夺过来删除有关。仅此一点就远远比广西南宁青秀区法院撕律师裤子的阿sir、甘肃兰州榆中打屁股的阿sir、北京昌平抓嫖的阿sir要好太多。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责任编辑:王彦飞

文章关键词: 警察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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