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专栏作家:知识分子
撰文 | 樊洪业
责编 | 李晓明
6月21日,被称为“共和国科学第一楼”的原子能楼,还是被拆了。
彼时,我身处病榻,一无所闻。直到最近两天,我才听闻噩耗,悲从中来。
原子能楼的保护和利用问题,提出时间已久。根据中科院院长白春礼的指示,近来一段时间已先后由几位院领导出面协调如何确定保护和利用方案的问题。6月20日,《科技日报》在头版头条刊发报道《京城之大,能容得下小小的原子能楼吗?》。次日凌晨开始,原子能楼突然被从东部拆毁,至下午四时左右被叫停,北部也已大部被拆。
面对媒体和各方面的指责,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以下简称“纳米中心”)抛出了一个《园区规划建设及“高能楼”(又称“原子能楼”)保护相关问题的说明》(下简称《说明》)作为回应。
然而,读过“说明”后颇觉蹊跷。纳米中心只是利益相关方,不是决定原子能楼命运的决策方,《说明》中并没有涉及院领导协调的过程和决策的结果,没有提及拆毁楼体是否得到院领导的授权。突然采取拆毁行动究竟是谁的决策?迄今无人能够回答。
在遭到媒体曝光而被院方紧急叫停之后,纳米中心才抛出一纸说明,通篇是以纳米中心为“中心”的诉说,不见院方意见的踪影。上述违反常理的表现,暴露出在这样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出现了失控状态,以及事后无人担责的状况。如果是纳米中心擅权行事、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院领导在堵塞组织管理漏洞的同时,应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关注“共和国科学第一楼”的命运,是科技界不少有识之士的共同责任。中科院拆毁原子能楼、在保护科学历史文物方面办了一件惷事,应该积极汲取教训,不要继续自取其辱。详细意见容后陈述,这里主要针对纳米中心的《说明》表明我的看法。
纳米中心的《说明》,除头尾铺垫之外,共列四点,读后觉得难以令人信服,“疑义相与析”吧,依次点评如下。
一、[《说明》原文]由于园区建设空间所限,纳米中心经多次研究,“十二五”期间,确定在现有园区内拆除部分旧建筑,建设“纳米集成技术与纳米制造综合研究平台”(《说明》此前已经提到纳米中心“实验办公空间极度紧张和缺乏已成为制约纳米中心发展的最大瓶颈问题”,“建设一流的创新平台迫在眉睫。)
[樊评]关于纳米科技的重要性和如何发展纳米中心,我辈无容置喙。但管见以为,制约研究机构发展的因素有很多,就国内一般现状而论,制约发展的最大瓶颈,在“大师”而不在“大楼”。纳米中心在园区内已经有几座大楼,如果以为原子能楼的存在是制约纳米中心发展的最大瓶颈,现在你们把它推倒了,你们就会很快建成“一流的创新平台”了?人们将拭目以待。
其实,为了解决纳米中心进一步发展的空间问题,院方和北京市给予了大力支持。你们提出新楼供某专家团队所需几千平米,可是早在一年前就有公开报道说,该团队所属“选址于怀柔区雁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用地面积5.57公顷,建筑规模8.05万平方米,……”所谓“最大的瓶颈”、“空间所限”,是你们自己的说词,只能怪你们迟迟不肯到位。因此,“迫在眉睫”,是你们自己的有意选择。故作无奈状,是在隐瞒真相,欺骗舆论。
二、[《说明》原文]在项目报批和推进的实施过程中,纳米中心严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申请和办理诸如立项、市政规划等多项审批手续,于2015年底即达到了进入施工阶段。近日有部分专家提出异议,认为此楼有历史意义,要求保留此楼。
[樊评]纳米中心说:“近日有部分专家提出异议,认为此楼有历史意义,要求保留此楼。”何来此说?
早在2012年4月,当我听说纳米中心要拆毁原子能楼时,就写了那份保护“共和国科学第一楼”的倡议书。当时只向少数领导、有关机构和人员发送,希望引起关注。也即时发给了纳米中心,时任中心党委书记的刘洪海曾来我办公室晤谈,沟通想法。从那年的4月到现在,已经是过了四年。你们当初欺上瞒下,对要求保护原子能楼的意见视而不见;四年多的时间过去了,你们装聋作哑,似乎对于保楼“异议”是刚刚听到一般。这也是在隐瞒真相,欺骗舆论。
三、[《说明》原文]中科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要求纳米中心妥善处理好事业发展和传承历史之间的关系。既要促进纳米中心的事业发展,为吸引和稳定优秀青年人才创造条件,更好地为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又要考虑就如何保护“高能楼”的历史价值等问题进行认真研讨,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四、[《说明》原文]几个月来,纳米中心积极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借鉴发达国家处理相关案例的经验,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与设计单位不断探讨,修改完善了原设计方案,确定了如下方案:将高能楼的南墙按原貌复制在新建实验楼南墙,同时在旧址设立纪念标志物,以达到保护和传承“高能楼”历史价值的效果;在新建楼内设立一展室,以展示老科学家的科学精神和事迹。在传承历史方面,重要的是要继承科学精神和大师风范,可以采用适当方式加以保护,并非一定要原封不动地保留原有建筑。
[樊评]这两段可以合并一起分为三个问题讨论。
第一,几个月来,你们是怎样征求意见和建议的。
我从事院史工作已有27年,虽已退休,但院中涉及与院史相关之事,仍多有参与。2012年4月我发出保护原子能楼的倡议之后,很快得到了白春礼院长的批示:对原子能楼要研究如何“保护和利用”。同时,也得到其他领导同志的提示,不要在媒体上做宣传(我本来也没有这样的打算)。在此后的四年时间里,我一直在等待着“保护和利用”的新消息。至今年3月初,我在患病住院期间,忽然听说将要拆楼,而且门窗已经拆除干净,但大楼主体构架尚未破坏。我心急如焚,但困在医院中不得外出,且身体情况也不允许投入工作。这时,得到学术界朋友的支持,提出将2012年的文稿缩写后传发到网上,提请社会上的关注,我当即接受了这个意见。此后听说,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副秘书长曹效业同志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出了保护原子能楼的提案。3月23日,院方召开过一次听取意见的会议,纳米中心的负责人在会上指责我在媒体上“炒作”,又说中关村最早建起的楼不是原子能楼,批评我文章史实有误。其实我说的是“共和国科学第一楼”,他说的是用于行政办公的二层小楼,风马牛不相及。这个征求意见的讨论会,实际变成了对我的批判会。除此之外,纳米中心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没有与我有过任何接触,只因为我的主张与纳米中心的部门利益相冲突而受到如此对待。试问:纳米中心向谁征求过意见?向在原子能楼工作过的老人们征求过意见吗?
在这段时间里,纳米中心为了表明拆毁原子能楼的正当性,还在多种场合散布该楼是“危楼”的谣言,曾说这是经过“有关部门”鉴定的结论。原子能楼是按照很高标准建设的科研大楼,我很怀疑,这种“鉴定”能否经得起人们的质证。
第二,今年3月以来,有多位院领导先后负责协调原子能楼问题。中科院院士、建筑文物保护专家、同济大学常青教授认为,原子能楼应该属于国家的重要科学文物,如果有需要,他表示愿意予以协助提出相应的方案。还说,如果与纳米中心建筑施工有冲突,可以将原子能楼平移。正在各方努力寻求保护方案的时候,纳米中心却突然在一夜之间就把原子能楼给毁掉了大半,以致引起舆论哗然,在院方紧急叫停的情况下,你们才抛出了三项应付方案。其中尤为可笑者,刚刚拆掉真正作为文物部分的老南墙,又突然提出复制一个假文物的新南墙。何以自圆其说,纳米中心能够举出哪个“发达国家”有如此处理历史文物的先进经验?
文物保护是一门学问,请问纳米中心的诸位领导:你们有文物保护的基本知识吗?你们在确定文物保护方案的时候请教过文物保护专家的意见吗?你们有权力确定文物保护的方案吗?在文物保护的问题上,你们不学而有“术”——是瞒天过海之术,是偷天换日之术。
第三,就是在纳米中心紧锣密鼓策划拆楼的时候,全国文物工作会议于4月12日在京召开。习近平同志对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他为提升文物保护水平提出“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16字方针。他还在北京视察工作时指出“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他在为一本有关文物的书籍作序时写道:“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历史,保存城市的文脉,保存历史文化名城无形的优良传统。”
纳米中心的《说明》说:在传承历史方面,重要的是要继承科学精神和大师风范,可以采用适当方式加以保护,并非一定要原封不动地保留原有建筑。把纳米中心所说和所为相对照,实际上是在避实就虚,就是要为拆毁原子能楼做一个无力的辩护。与习近平同志的指示相对照,纳米中心显然是在背道而驰。
站在中关村,环顾左右的北大和清华,他们在清代园林的基础上,各自保留了自清末、民国建校以来诸多历史文物,与其全国最高学府映照,也成为我国重要的历史文化名胜。中科院选择中关村为“永久院址”,原子能楼是新中国核科学事业的摇篮,是中关村科学城的地标,是共和国科学第一楼,有63年的历史,理应成为科学历史文物,它不仅是中关村的,中科院的,还是北京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也是中华民族的。原子能楼虽然被圈定在纳米中心园区范围之内,但能不能拆除原子能楼,并不能由纳米中心来决定,这个权限应该是清楚的。
原子能楼——共和国科学第一楼,就这样被纳米中心毁掉了,那些下令拆楼的人,总有一天,你们将面临历史的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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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