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与清官

2016年09月06日12:07  新闻专栏  作者:羽戈  

  新浪新闻专栏作家羽戈

 

  不知何时,“清流”这个词忽然流行开来。其用法大抵取自字面之义,即清澈的流水,进而升华为超迈俗流的隐喻。譬如夸一个人是娱乐界的清流,夸一篇文章是评论界的清流,无非是说,举世皆浊,唯君独清。不过,我每每看到这两个字,想起的却是中国古代的一个政治群体,有时叫“清流”,有时唤作“清流派”或“清流党”。

  清流源自东汉末年,盛于魏晋,在唐末、明末、清末皆有显著表现。绵延近两千年,积累而成一种传统与文化。从起源上讲,道德(古人好讲德望,即道德与声望,相形之下,前者才是根本)可谓其立身之本。如汉末的清流领袖李膺,有“天下楷模李元礼”之美誉;与李膺齐名的陈蕃,即那位少时豪言“大丈夫处世,当扫除天下,安事一室乎”的陈蕃,《世说新语》第一则便是写他:“陈仲举言为士则,行为世范。”列为“德行”之首,同是天下楷模。魏晋的清流,虽常有狂放不羁、惊世骇俗之举,大都不失为正人。至唐末,清流身上的道德光环越来越弱,以清流自居的裴枢,阿附朱温,不乏小人行径,最后被投入黄河,沦为浊流(裴枢之死,源于李振向朱温谏言:“此辈尝自言清流,可投之河,使为浊流也。”)。待到明末、清末,清流的团队之壮观,对时局的影响力之大,远胜前辈,不过他们拉帮结派,不再以道德为枢纽,或者说,他们一面标榜道德,一面却以道德杀人,道德二字,再也名不副实。这个历史过程,借用西哲的术语,不妨称之为“异化”。

  清流的异化,正折射了其病根所在:以道德为根基,终将被道德反噬。说起来,政治不是不讲究道德(那些认为政治只有成败、没有是非的观点,不是偏激,而是浅薄),然而没有哪个政治团体、派系,以道德立足,能够长治久安。因为作为一种政治元素的道德,无论凝聚力、行动力,还是持久力,都无比欠缺。拿凝聚力来说。道德的感召力量,可作用于君子(有道德感、耻辱感的人),却难施与小人,古往今来,人间世终归君子少而小人多,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故而现代意识形态的建构,皆以物质、利益为第一义,道德只适合作为配方或幌子。像清流这样,以道德为主干,建构意识形态,注定了其命运之辉煌,犹如昙花一现,花谢之后,陷入漫长的黑暗。

  再说道德与行动力的关系。对清流的批评,最常见一点,即指责他们伫立于道德高地,评议国事,高谈阔论,慷慨激昂,然而不是流于空疏,就是失于苛刻,有时两者兼而有之;让他们经营实务,眼高手低、纸上谈兵的毛病不由发作,雷声大而雨点小,甚至一无所成,身败名裂。此外,以君子自命的清流,只知守经,不通权变,行事迂阔,不堪一击。譬如建宁元年,陈蕃与大将军窦武合谋,翦除宦官,因对方势大,把持中宫,深得窦太后信任,故而本应“不动声色,密为掩捕,使妇寺无从预备,一举尽收”,陈蕃却事先张扬,上疏窦太后,这不是唯恐事机不泄、对方不知么,结果,宦官先杀窦武,再捕陈蕃,制造党锢之祸,汉朝由此而亡。对此,宋人谢采伯有一说法:汉唐之祸,激于君子,成于小人。所谓君子,即指陈蕃等人。他说,人们都以为汉朝亡于宦官,我则以为亡于陈蕃。后世论明朝之亡,归罪于东林党人等清流,亦同此理。这显然是在责备贤者,却也不能说毫无道理。

  清流的历史,可视为一个道德效应递减的过程。晚清有前后清流之说。前清流以李鸿藻为首脑,张佩纶、张之洞、陈宝琛、宝廷为干将;后清流以翁同龢为首脑,文廷式、志锐、张謇为干将。他们的结盟,与道德的关系,还不如与地域的关系大(前清流以北方人为主,后清流以南方人为主)。说白了,这是利益同盟,道德犹如羊头,包括清流的中坚,并不以德行见长。譬如前清流(谐音“青牛”)的牛角之一张佩纶,作为言官,“往还五千里,咒骂十三家”,光绪十年(1884年)之前,所弹劾的三品以上官员,便超过二十人,然而他偏偏不去弹劾当时浊流之代表,有“李二先生是汉奸”之讥,人人欲攻之而后快的李鸿章(他与李鸿章有深交,后来还结成翁婿关系),不免被指为选择性失明,德行自然有亏。另一牛角张之洞,言官时期,喜唱道德高调,等到坐镇一方,为了创收,却把鸦片烟、赌博合法化,正所谓“八表经营,也不过山西禁烟,广东开赌”,如此反复,落得“巧宦”之名。牛鞭宝廷,最早淡出朝局,原因是出差途中迎娶妓女。要言之,倘以传统道德为评价标尺,前清流诸人,除了牛尾陈宝琛堪称君子,其他人都有问题。当清流不讲道德,是谓“清流不清”,立身之处摇摇欲坠,大抵便迎来了末路。

  纵观清流史,我只想论证一点:道德之于政治的作用,似近而实远,似高而实低。我们的传统,惯于以道德评判政治,甚至建构政治,最终往往趋入歧途。清流之外,还有一个流行的说法,即以清官、贪官论断一个官员。清廉与否,自然是考核官员的重要标尺之一,问题在于,这不是最高的标尺,更非唯一的标尺。但是,当道德遮蔽了世人的眼目,清官、贪官的标尺,便成了最高或唯一。

  对此,先贤曾有反思。从李贽到汪辉祖,再到刘鹗,都在批判清官文化。他们集矢于一点:如果说贪官的害处在于一个“贪”字,清官的害处则在一个“刻”字。这个刻,不仅指刻薄、严峻,还可引申为自负。用刘鹗《老残游记》里的话讲:“赃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为非;清官则自以为不要钱,何所不可?刚愎自用,小则杀人,大则误国。”其自负,不是基于理性,而是基于道德感。清官如此,君子亦然。故而李贽把清官误国与君子误国相提并论。

  可惜,他们只能批判,却无法突破,提出解决方案,因为传统的观念与话语严重限制了他们的思维。这方面,我以为康熙做到了极致。按高阳先生总结,康熙将地方官分为六等:“爱民、干练、清廉、不好名为第一等;爱民、干练、清廉为第二等;爱民、干练、虽贪不苛为第三等;清廉、才具平常为第四等;才具平常、操守不佳,但能实心办事为第五等;贪污无能兼而有之,则为第六等。”由此可知,古代最高明的皇帝,并未把清廉放在第一位,这不是为了操纵官员,而是拥有更多元、更合理的标准,如爱民、干练。其实现在一些地方的百姓,对官员的论断,正与康熙相近,一个贪而能做事的地方官,与一个廉洁而无能的地方官,他们毋宁更欢迎前者。

  对比清流文化,清官文化更易于证明这一点事理:道德之于政治的作用,不仅有限,有时反而是一种毒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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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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