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16年10月25日09:30 新浪新闻

分享

作者:梁超 来源:公号“錄音筆”(微信ID:recorder2016)

  无论真假,个人所得税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引发一轮全民话题。

  在10月24日,“年收入12万以上的高收入群体将加税”经历了从沸腾到逆转的全过程。

  北上广深的网友们表示难以接受:“12万元,在帝都租房子,交完水电网费,除去伙食费,就不剩啥了”,怎么就成了高收入人群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专家出来辟谣:纯属谣言!12万元不是划分高低收入人群的界限。

  亦有媒体报道称,年入12万是高收入群体这个说法从未成为官方正式说法。

  《録音筆》(微信ID:recorder2016)梳理发现,12万这个数字最早出现在官方文件中,是2005年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修订时,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的纳税人应当自行纳税申报。

  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要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但果真年入12万和高收入群体一点关系都没有吗?

  2010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到: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是加强高收入者征管的重要措施。

国税总局2010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总局2010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中国财政科学院院长刘尚希告诉《録音筆》,12万元只是个税申报的一个标准,并不是什么高收入划分界限。当时制定个税自行申报,主要是为了培养纳税人意识。

  中国个税制度建立以来,一直被一些人认为是“劫贫济富”,甚至被称为“工薪税”,这也反映出个税征收的实情。刘尚希也认为,目前个税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近几年的个人所得税法改革,基本都是针对免征额的,但这不是个税改革的重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朱大旗表示,年收入12万元也好,3500元起征点也好,这些都不是个税改革最重要的内容,“税制的转型,从分类走向分类+综合的模式,才是个税改革重点”。

财政部、国税总局专家辟谣:12万元不是划分高低收入人群的界限。财政部、国税总局专家辟谣:12万元不是划分高低收入人群的界限。

 

【对话刘尚希:个税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録音筆》:2005年为什么会制定个人主动申报纳税这个规定?

刘尚希:主要是为了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培养纳税意识。

过去我们总是主张收税,现在要逐渐变成老百姓一种自觉的行为。提高纳税人的意识,需要一个过程,但是让所有人来申报纳税并不现实,所以就设定一个门槛,让收入相对高一点的群体来申报纳税。这样既培养老百姓的纳税意识,而且也感觉自己在主动缴税,而不是被动地去交税。

 

《録音筆》:那为什么设立了12万元这个门槛?

刘尚希:在国外,很多国家都是申报纳税,不同国家的做法都不一样。在发达国家,基本上都是不设立门槛的。

我国是有门槛的,12万这个标准是考虑了当时的人均收入标准。

十年前,月收入一万元还是相对比较高的。这只能是一个相对的标准,肯定是高于当时的平均收入水平。不过12万元只是一个必须申报纳税的标准,并不是什么高收入标准。

高收入与低收入都是一个相对的,在不同的城市,都是不一样的。在欠发达地区,可能12万就是高收入,但是在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地方,这就不是什么高收入了。

 

《録音筆》:目前我国个税改革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刘尚希:个人所得税有两个问题:一个是公平征税,一个是调节公平。这是两个性质不同的问题,也是两个原则或者说目标。

一般来说,公平征税是为更好地发挥税收筹集收入的功能,在征税过程中要避免低收入人群高税、高收入人群低税的情况,即量能负担;而调节公平就是要让税制具有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那么就要尽可能对高收入的人多征税。

目前的说法是,两个方面都要兼顾,但是这两者也要有一个主和次的问题。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要想通过个税来调节贫富差距,是不现实的。首先个税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只有6%多,小马是拉不动大车的。再一个,目前在征管的一些信息方面,包括对收入、财产都很难充分地了解。这并不是技术问题,但是涉及到体制和法律问题,这些问题没有解决,那么税收相关的信息都是残缺、碎片化的。

所以个税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没有想象中那么大。既然如此,个税改革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公平征税,而不是调节公平。

 

《録音筆》:有人说我国的个税是“工薪税”,个人的税负比较重,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刘尚希:税的轻与重,是很难简单衡量的一个问题。个税应当尽量减轻低收入者的税负,高收入者多承担税负,这叫量能负担原则。这个原则说起来简单,但是要真的操作起来,也是很难的。比如这个能力的高与低如何测量,指标如何界定,都是非常复杂的。

虽然比较难,但是我们还是要尽可能地去做:首先税制要设计比较合理、科学,其次税收征管的能力要与之匹配,如果说税制的设计很科学,但征管的能力达不到,这就意味着不能实现税收的预设功能。

 

【对话朱大旗:只调整免征额的个税改革,对高收入群体反而有利】

《録音筆》:当时为什么会制定自行申报纳税这个办法?为何规定年收入12万元标准?

朱大旗:印象当中,2005年当时修订个人所得税法,一般的个税都是支付单位来完成扣缴。但是对于一些特定的人,比如个体户之类,没有代扣缴单位,就要求他们进行自我申报。这个年收入12万元,是针对自行是申报纳税的规定,并不是什么高收入群体的划分界限。

 

《録音筆》:对于工薪阶层来说,很多人关注的是个税起征点,你认为个税改革中的重点是什么?

朱大旗:从1980年个人所得税法制定,到现在已经修改六次,1994年之后的几次修改,基本上都是针对免征额的调整,由800调整到1600,再到2000,到现在的3500,这种仅仅只针对免征额起点的调整,并不是个税改革最重要的内容。

从理论上讲,单纯提高免征额,对高收入群体反而有利,并不是真正有利于低收入者。以2000元起征时候为例,当时根据统计,2000元以上的收入人群站到总人群的28%,那么调整到3500元,对于2000元以下的收入群体来说,没有任何变化,但是3000元及以上的收入群体就从要缴税变成了不缴税,反而有利他们。因此这种改革对于个税要发挥调整收入分配的目标并不吻合。

在财税学界来说,我们更强调个税税制的转型,个税的征收模式要发生变化,由现在分类向分类和综合相结合的税制去转变。中国目前个税在征收的时候,没有充分考虑到家庭人口的状况,比如赡养老人,养育小孩,医疗保险,无工作的配偶等。

 

 

责任编辑:梁超 SN188

相关阅读

从新政看出租车公司囚徒困境

中国的传统出租车行业实行所谓公司制管理,长期以来豢养了一大批既得利益者,他们成为出租车行业在信息化时代试图转型的最大障碍。

美国眼里的菲律宾总统

菲律宾总统杜特尔特真让美国头痛。尤其是前几天还声称要“与美国分手”,引起不少媒体注意。也是“几家欢乐几家愁”。

自由反抗民主:特朗普的战争

过去的美国总统选战,只是两个人之间的竞争,是两党的竞争,这一次美国总统选战,已经变成了一场自由和民主之间的战争。

时代的烙印就像屁股上盖的戳

如果没有这种价值观,我们说不清楚为什么能坚持几十年、为什么能幸存下来。

  • 被前夫咬掉鼻子的女人:遭家暴要说
  • 月嫂工资为何比女大学生高?
  • 中途岛战役美国为什么胜得如此惊险?
  • 刘慈欣:拿到诺贝尔文学奖人生就毁了
  • 驴得水这部零差评电影到底是什么鬼?
  • 男友说他是处男,但他总想我陪他过夜
  • 冲绳:那霸购物不完全攻略(图)
  • 新浪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