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缅边界那些事儿——读《中缅界务问题》

2013年07月02日10:18  新闻专栏  作者:余戈  

  正中书局于1946年推出了一套《边疆史地》丛书,共25册,分别论述当时中国与各邻国界务争端问题。因笔者在研究腾冲抗日战事,遂在孔夫子旧书网购得《中缅界务问题》一册,以了解与此相关的片马、江心坡的历史。

  领土与国界意识,在一般公众中均有神圣化的色彩。但编著者刘伯奎却在自序中坦承:“人类就是自私的动物。我们常听见说:这个东西是属于我的,那个东西是属于他的。这虽然是表明物权所有,但是不能否认这不是自私心的表露。又如一块田园,或一座房屋,亦多喜以篱笆或围墙把它围起来;再推而广之,一国和一国之间的疆界,也就是这种思想发展出来的。”这种看似“低调”之论,使得本书对于中缅界务问题的叙述和分析显得较为客观冷静。

  在明代以前,当缅甸内附我国、为我国的外藩之时,尺土寸地都属中国所有,对于疆界自然无严格的划分。然自英国殖民势力到达印度之后,不久缅甸亦燃起战火。从这个时候起,不但缅甸内部起了分化,中缅之间的关系也一天天恶化起来。到了1885年(光绪十一年),中缅关系即告断绝,于是中缅界务问题遂引起争端。

  在该书编撰之时的1946年,中国的有识之士仍普遍认为,中缅边界北段应该以缅甸北部南北走向的野人山划界,其迤东的江心坡、片马均为我国领土,其法理依据可追溯至明代以前的古代史。但实际上当英国人出现在缅甸以后,已翻开了近代史。后世谈及边界问题多喜欢论理,当作学问来研究。而历史上那些拓疆者,哪里会想那么多,他仗剑走到了那里,说一句“这是我的”,若对方还混沌着,也就既成事实了。看后世的界务考据之论,常令人苦笑——力量不够,自然退而求其次热衷于讲理。

  在第一个回合的接触中,中国即陷入了窘境:光绪十一年(1885年),曾纪泽出任英法大臣,奉命赴伦敦向英政府提出:英军以武力侵占缅甸时,不得侵占中国土地。英人问:中缅边界在哪里?曾不能答,仓促回应:“中国军队和旗帜所在之处,即为中国土地。”英政府乃急令缅甸英军向云南推进,进至八莫没有遇到中国军队,又推进至红蚌河遇到马相武部,才停止下来。曾氏这一满嘴跑舌头的失策,为后来交涉带来巨大麻烦。

  办政治外交,这种曾纪泽式的作风,此后没断过。曾氏思维可谓之“旗帜论”,现在类似的叫“亮剑论”,都是典型的“文青思维”,即“情况不明决心大,心中无数办法多”。

  问题出来了,即开始交涉。中缅界务的商定,始于光绪十二年(1886年)的《中英缅甸条约》。其后,清政府驻英公使薛福成和英外相劳偲伯签订了《中英续议滇缅界务商务条款》(光绪二十年,即1894年),及大学士李鸿章和英使窦纳乐签订《中英续议缅甸条约付款》(光绪二十三年,即1897年),才将双方界限的分划规定在条约内。但关于中缅边界北段未定界(康藏至尖高山段)和南段未定界(南丁河至南板河段),当时因为清政府尚不很明了边界的实际情形,在没有切实勘察之前,无法详细划定。只好在条约上规定,拟另派大员查勘确定。这时候,如清政府能及时派人勘查,早日了结,或不难收东隅之失。“不期清廷计不及此,因循延误,遂为外人所乘,酿成日后滇缅边界上不少的纠纷”。

  先看看片马是怎么丢的。1910年片马属登埂土司管辖,苛捐杂税很重,引发少数民族暴动。伍嘉源、徐麟祥两个头目到永昌府(今保山)上访,知府根据申诉拘押了登埂土司。但土司行贿赂,知府又放了人。伍、徐二人遂煽动土民:汉官被土司收买了,我们只有投靠英国,就说片马是英国的土地,请求出兵保护。“上访户”遂成“带路党”,英军以两千兵力进占片马。闻听“带路党”引英军欲入境时,登埂、卯照、鲁掌各土司赶紧报永昌府,请求发兵保护,并允诺取消苛捐杂税。但永昌知府既不发兵,也压下消息不上报,遂造成英军侵占片马事实。

  再看看江心坡是怎么丢的。民国十五年(1926年)秋,英军出动三百人侵入江心坡,坡内我山官非常愤怒,组织土民埋伏山中,暗杀一员英官。英国因此借题发挥,大肆横行,焚烧坡内大小村寨十余处,杀伤土民三百余人,并捕去我山官5人、要员6人。当年冬天,英军再度分三路进兵,当时土民一面盼望政府援救,一面积极抵抗,伏击中以弓箭射杀英军武官一名及士兵数名。英军见此,转而实施软化政策,派受过英化教育的土民潜入坡内宣传,告以此地非中国所有,中国不会出兵等语。土人久候中国援军不至,遂在英人积极煽动蛊惑下投顺。

  截至此书编撰的1946年,当时的民国政府认定滇缅界址共分四段:第一段自康藏至尖高山,第二段自尖高山至南丁河,第三段自南丁河至南板河,第四段自南板河至越南。上述四段边界中,第二段和第四段系在光绪年间划定,第三段界则在民国三十年(1941年)6月18日始划定;“唯第一段界到现在还是悬案”。

  此处所云由民国政府划定的“第三段界”,即一般所谓之“1941年线”。1941年,英国乘当时中国在抗日战争中所面临的危急情况,以封闭滇缅公路作为压力,与国民政府于6月18日用换文的方式在佧佤山区划定了一条对它片面有利的边界,将部分班老、班洪地区划归英缅。由于不久就发生了太平洋战争,当时在这条线上并没有树立界桩。但这次草率划界,又为后来中缅界务留下了新的麻烦。

  边界问题就是这样现实:缅甸遭受了英国殖民主义的侵凌,但英国势力撤离、缅甸赢得民族独立后,却继承了英国殖民主义的界务遗产。新中国成立后的1956年,在中缅两国政府就中缅边界问题进行商谈的过程中,缅甸领导人曾经表示能够理解中国人民对于“1941年线”的不满情绪,但是鉴于这段边界已经通过当时负责的中英政府以换文划定,因此要求我国政府予以承认,并且要求我国政府把在1952年由于追剿国民党残余部队而进入“1941年线”以西地区的人民解放军部队撤回。

  众所周知,中缅界务的最终解决,是1960年新中国政府与缅甸政府协商谈判中完成的。关于其过程,《周恩来年谱》中对此有如下记述:

  1960年1月24日,在迎接应邀访华的缅甸总理奈温赴国宾馆途中,周恩来对客人说:中缅两国有漫长的边界,来往频繁,应该成为和平共处的范例。奈温同意周恩来的意见。

  1月25日,周恩来同奈温总理会谈,说:亚洲国家在经济上还落后,殖民主义还在利用这一点欺侮我们。为了改变国家的落后状况,我们必须和平友好地相处,并且很好地合作。中国政府历来希望中缅边界问题能够全盘解决,因此提出的方案包括各个方面。在谈判过程中,中国政府遵守平等友好的原则,强调互相协商,不但自己提出方案,而且也尊重对方提出的方案,努力在双方的方案之间从原则到具体求得逐步解决。为了友好,为了便利问题的解决,中国政府建议:一、对北段未定界,除片马、古浪、岗房地区和独龙江流域外,可按分水岭定界,然后对这一段边界进行勘察,并且竖立界桩。二、片马、古浪、岗房地区原属中国,对归还中国的地区的面积,建议交由双方组成的联合委员会解决。三、原属中国的南畹指定区在缅甸管辖下的时间已经很久,从交通的角度看,这个地区留在缅甸比较便当。中国政府建议把班洪、班老两个部落在“1941年线”以西的辖区,划归中国,作为交换,这样也可以使这两个部落所管辖的地区统一起来。中国政府还建议联合委员会起草一个中缅边界条约和中缅友好条约。双方商定,待奈温总理作出答复后,将分别指定人员共同起草两国总理的换文(后改换文为协定)。

  1月28日,周恩来主持国务院第九十五次全体会议。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两国边界问题的协定(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之间的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草案)》,派周恩来为签订上述条约和协定的全权代表,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周恩来作出说明:对中缅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我们提出:一、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分别摆在各项条文里。二、肯定地声明不参加针对对方的军事同盟,互不侵犯。三、用和平协商的办法解决双方争端,不诉诸武力。这三点意见奈温都已同意。两国边界协定,也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来了。边界协定条有四项重大问题,即:一、肯定未定界。二、把古浪、片马、岗房归还中国。三、在勐卯三角地区,我国同意以这个地区换回班洪、班老两部落在“1941年线”以西的辖区。四、过去国民党正式签订的换文,我们要修改以后才能承认,然后要定界,竖标桩。当晚,周恩来在奈温的告别宴会上讲话:中缅友好互不侵犯条约和中缅关于边界问题的协定的签订,更有力地证明了独立了的亚非国家应该而且可以团结友好的信念,并且为发展亚非国家的这种团结友好创造了一个新的范例。

  可以说,此次中缅划界是在务实加友谊基调上促成的结果。此事解决后不久,中国转而与印度解决边界问题,并发生武力冲突。在北线燃起战火之际,南线平静祥和。

  从民族感情上说,经过此次划界,中国收回了古浪、片马、岗房,但放弃了江心坡;又以班洪、班老两部落土地与勐卯三角地区相置换,仍在很多国人心中留下遗憾。应该怎样看待这个问题?笔者以为,首先,得承认刘伯奎所言疆界归属感是人类自然的“私心”,及缅甸继承英国侵略遗产的现实——只要还存在民族国家,这种维护领土疆界的感情就很难改变,并应尊重和维护;其次,应知道解决疆界问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尊重现实和运用力量均为题中应有之意,而这一切均建立在头脑清醒的基础上,如此才有来日方长。如今,台湾方面的地图上仍将江心坡、勐卯三角地区画在中国疆域内(此时它又忘掉了曾负责处理的“1941年线”中英换文)。对于一个已丧失中国政治外交“实操权”,甚至连“中国认同感”都屡屡成问题的地区,此举被很多网友讥讽为“地图开疆”,与曾纪泽的“旗帜论”和时下的“亮剑论”都是一个路子的东西,没有实际意义。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