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不了可辞职”应成为一种常识

2013年07月31日14:28  新闻专栏  作者:晏扬  

  上周,湖南省纪委公布《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绝大多数意见支持严格规范宴请操办,但也有人认为“做寿、生子是人生大事,这都不准办酒,是利用公权干涉私权”。

  对此,湖南省纪委调研法规室负责人的答复是:“你是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就应当遵守党纪政纪国法,正如网友说的,你接受不了,可以退党,可以辞去公职。如果因为这而要求退党、辞职,我想不会有人挽留。”

  这名负责人的回答很决绝,不留情面,可能会让有些人感到刺耳,但在我看来,他的话道出了一个简单的道理——身为公职人员,既然享有一定的公权,就必须让渡一定的私权,不能像普通百姓那样操办婚丧嫁娶。如果你不肯让渡一定的私权,那就得放弃享有的公权,辞去公职。

  “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确实,公职人员和普通百姓一样有亲戚朋友,有人情往来,而婚丧嫁娶看上去是个人私事,公权似乎不便干涉。但着眼现实,有多少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借操办婚丧嫁娶之机大肆敛财,败坏了社会风气,恶化了官民关系。所以,严格规范公职人员的宴请操办,这是“两弊相权取其轻”或“两利相权取其重”,限制公职人员的私权,就是为了保证公权不被滥用。

  何况,从征求意见稿来看,相关规定并非严苛得不近人情,比如并没有禁止公职人员操办做寿、生子等宴请,而是规定“除婚礼、葬礼外,其他事宜严禁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的人员参加”,对于婚礼宴请,只是规定宴请人数不得超过200人(20桌)。

  作为公职人员,当然应懂得上述并不复杂的道理,理解、支持纪委在反腐倡廉上做出的努力。如果你接受不了,认为个人私权的自由行使,比保证公权的清正廉洁更重要,那么作出让步的不应是相关规定,而是你辞去公职,这样就可以不受规定的约束,想怎么操办就怎么操办。

  这不禁让我想起前不久兰州大学副教授尚虎平发表的一番言论——官员贪腐往往是因为素质高而收入低。我当即撰文提出,既然有些官员觉得收入低而心理不平衡,为什么还要当官?何不辞职去做生意?你既要当官,又以收入低为借口滥用公权、贪污受贿,民众当然不答应,当然为党纪国法所不容。

  现在社会上有两种声音:民众普遍认为对官员的要求和管理太松,有些官员却认为民众的要求太高,官员被管得太严,甚至严得受不了。官员是人民的公仆,当然得依照人民的意志,而不能依照自己的意志行事,从严治官不仅是民众的普遍呼声,更是党中央的一贯要求。有些官员如果觉得受不了,不要当官便是,就像仆人忍受不了主人的严厉而辞职不干。

  当改革进入深水区,很多涉及官员利益的改革难以推动或阻力重重,比如官员财产公开、养老金并轨、取消公费医疗等。要推进改革,要从严治官,就得有“受不了可辞职”的狠劲,就得让“受不了可辞职”这个简单道理成为一种共识乃至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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