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非法持枪罪”打王林这只“地鼠”的尴尬

2013年08月06日11:04  新闻专栏  作者:王传涛  

  近日,芦溪县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称,“大师”王林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被芦溪警方立案调查。立案告知书下达日期为8月1日,告知书显示,芦西公安局认为“王林非法持有枪支案”符合立案条件,决定立案侦查,办案机关为芦溪县公安局治安大队。(8月5日《京华时报》)

  不出所料。“大师”王林在被媒体曝光之后,很快就惹上了麻烦。他的王府、他的别墅、他的戏法以及他的朋友和访客,都成了坊间热议的谈资和当地公权部门取证的对象。更神奇的是,现在我们又看到了王林的另外一面——非法持有枪支。

  《刑法》第128条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130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诸上条款的存在决定了王林的可悲结局——惨败!不仅名誉扫地,还可能身陷囹圄。即便现在的王林已经身在香港,他触犯刑法的事实已经无可争辩。

  王林以及他的金钱帝国,即将倒塌。对此,公众拍手称快。然而,在笔者看来,整个社会打垮王林这样一个“大师”,并不足以让人高兴。令人纠结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第一个是,打倒王林的是“非法持枪罪”,而并非其他罪名。用“非法持枪罪”击败王林,只是一次偷袭,这并非是对于江湖骗子“正面胜利”。这就好比是对待当年的养生大师张悟本,当张悟本行骗之事被曝光,最早把张悟本打垮的是当地政府把以“违章建筑”为名拆除了“悟本堂”。我的问题是,对待这些江湖骗子,难得公权力真得没有更正当的办法对其进行“非法行医”、“敲诈行骗”方面的指控和审判吗?

  第二个是,王林倒了,还有多少个“王林第二”在偷笑?张悟本倒了,我们又看到了一个叫李一的“神道”;李一倒了,我们看到了一个叫人活吃泥鳅的马悦凌;马悦凌倒了,又出现了一个叫王林的家伙;王林倒了,据说一位在江苏的“大师”被吓得也跑路了……这个时代中,究竟谁才是最后一名江湖骗子,我们仍然不得而知。此语境下,社会对于大师和神医的打击活动,不过像“打地鼠”游戏一样无聊。

  根本的问题是——面对养生、医疗和保健,我们该信谁?根本上讲,我们该信现代医学,该信“人民医院”,更该信时下热议的“新医改”。但是,现实的遇境却是,公众基本上不选择信以上三者。究其原因,不过是“看病贵”“看病难”六个字。我们是该信大医院,可老百姓手底里的钱不允许我们信大医院,于是我们只能信“气功疗法”;我们是该信小医院,可把各地县级人民医院低劣的医疗水平以及频发的医疗事故,会让我们感觉到还不如找个“民间方士”、“民间术士”或“气功大师”来瞧瞧气色;我们是该信发达的医学科技,可医疗设备的过于集中、过于垄断,让普通百姓望尘莫及,选择去相信廉价一点的“江湖骗子”也就成了一种可行性选择。

  王林被打倒了。问题却仍然存在。最起码,滋生“江湖骗子”的土壤仍然存在。而且,滋生骗子的这片大地依然肥沃,阳光、水分充足。从这个角度讲,回答公众在医疗卫生问题中的“该信谁”命题,远远要比打倒王林们更重要。

文章关键词: 王林 大师 持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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