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接受老板宴请,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2013年09月15日11:56  新闻专栏  作者:王石川  

  记者从山西省纪委获悉,因违反规定参加由私营企业老板支付费用的奢靡娱乐活动,山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文晓平等6名领导干部被分别给予撤职、免职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检察日报》9月14日)。

  这几人被处理,是因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全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形势下,顶风违纪,影响十分恶劣。”违反党纪,当然应该受到党纪处理。问题是,文晓平等人仅仅违反党纪吗?他们参加由私营企业老板支付费用的奢靡娱乐活动,其核心在于,私营企业老板为何要宴请他们?为何带他们到娱乐场所?为何愿意埋单?

  天下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也没有免费的午餐。私企老板是个生意人,最讲究投入与产出。被宴请的皆是官员,个个手中握有权力,且是很关键的权力,私企老板是否有求于这些官员?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而这些官员接受宴请和娱乐,是否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出售法律尊严,以及用拍卖权力来回报?

  《检察官法》明确规定,检察官不得贪污受贿;不得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不得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等行为。表面上看,文晓平等人只是接受宴请和娱乐,但实际上有没有违反《检察官法》,以及《刑法》中的受贿罪,应该彻查。这6名官员总共消费了多少钱?除了吃喝玩乐,还有没有接受礼物和现金?

  从报道可知,文晓平等人分别乘坐或驾驶单位公车或私家车,到某私企内部食堂聚餐。餐后,文晓平一行又分别乘坐两辆公务车于当日20点15分到某商务娱乐会所唱歌娱乐。其间“歌厅小姐”陪唱。有两点需要关注:其一,文晓平等人为何敢于公车私用?其二,在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之后,一些官员到豪华酒店的次数少了,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他们选择在私企内部食堂,或者不被人注意的会所,仍然大肆饕餮。

  此外,还需关注一个现实问题,能否禁止法官、检察官出入娱乐场所?早在2010年2月,北京市检察院就推出“五个严禁”,其中一个就是,“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2011年,上海市检察院明确表示,上海检察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吃请、娱乐、财物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而在3年前,山西省纪检监察机关曾开展一项行动,即狠刹机关干部玩乐享受之风,有数百名官员被处理,其中就包括山西省检察院检察官培训学院副院长王某,他因在上班时间驾驶警车在太原市某茶社休闲,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如果法官、检察官管不住自己的手,管不住自己的嘴,也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就必然出事。

  一言以蔽之,山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文晓平因接受私企老板宴请娱乐,仅仅被撤职还不够。拔掉萝卜带出泥,应该深入挖掘其中可能存在的乱象,而不能浅尝辄止,流于表面。日前,有媒体质疑,“表哥”落马了,但他的问题与表无关;“房叔”判刑了,他的腐败也与房无关。这样的反腐结果,总是让人有些如鲠在喉难以真正舒畅。同样的道理是,如果只查文晓平等官员接受吃请而放过可能的灰色交易,就是抓小放大,回避问题根本。

文章关键词: 检察官 老板 权力寻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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