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曾雅娴
元旦期间,南昌胜利路步行街出现一道新的风景。由12名平均年龄25岁以下的靓丽女孩,成立了首个女子城管中队,进入城管执法的队伍。
依据报道,她们的亮点依次是,一,“全都大专”以上学历,二,青春靓丽,三,当然是女性。
但城管中队的12名队员里,有城市管理处罚资格的只有2位,其她女城管人员都只能对管理工作进行配合性“劝导”。也就是说她们要用到女性特有的温柔,微笑,和耐心来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主要“执法手段”。
在执法领域在当下中国的执法部门中,城管毋庸置疑是备受诟病的一个。野蛮、暴力、不文明等公众批评不绝于耳。为重塑形象,响应社会管理创新的号召,各地竞相开展了“美女城管”的柔性执法实践,为我们理解中国“男性法女性化”提供了生动素材。
对这种明显带着性别标签的城管队伍我个人观点——作秀的意义一定大于现实的意义。
可以这样解释,在一个男权管理为主导的社会中,给一支执法队伍贴上女性的标签,是当权者想当然认为,因为城市管理执法者当下中国的执法部门中是口碑最差,最备受诟病的一个。比如欺善,怕恶,野蛮、暴力等公众批评不绝于耳。
于是为重塑城管形象,他们想到了聘用女性城管的方法。女性对他们意味着让城市管理从表像上更温柔,仁和一点了。
其实早在南昌之前,2015年12月初媒体就刊登了浙江宁波成立青年美丽女子城管队要扭转了大家对城管的印象的新闻。
当然无论南昌还是宁波两者都是为更好的展示城管队伍形象,两者的的目的也是如出一辙要秉承——“美女城管”的柔性执法的方式,是要用女性的母爱关怀,感化,女宽容、仁慈,来解决社会问题以及解决来扭转广大市民对城管糟糕的态度。
但女性城管真的能用温柔仁慈来解决社会问题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无论是南昌还是宁波,记者采访市民对女性执法的看法答案是——看着挺舒服,挺美。这个答案其实也正是男权社会对女性柔性执法的片面标准。
也就是说在以男权为主导的的社会权利体系中,女性执法的意义从来是“生理意义上”的,而不是思维和制度层面的。
事实上全国各地美女城管和美女交警美女警察都是一个道理,首先是宣扬她们的美丽与温柔而不是工作经验与成绩。各地的“美女执法”也都正面临这样华而不实的困境。比如某地美女交警在网络上被宣传成有莫文蔚的身材林志玲玲的声音。比如江苏某交通要道美女交警让男性司机流连甚至让当地出现交通更为拥堵的窘况。
实际上中国柔性执法已经落入男权执法的主观约定。作为执法者的女性被设定了诸多严苛条件,比如“美丽身材好是外形要求,耐心仁慈是性格要求,能文能武是素质要求,风情万种是综合要求。我稍微改下网上流行的话她们必须是——翻得了围墙,化得了红妆,出的了厅堂,打得过流氓!
但这是女性城管吗?
不,是女金刚芭比,是女超人。
男权主导的社会下,女性执法者难以逃脱的两种命运。前者她们要不靠扭捏作态画温柔的表面文章,后者她们最终难逃被男权同化成“女汉子”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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