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石泰峰作为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理省长推荐人选被提请任命,江苏省长李学勇提交了辞职请求。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主持会议,并作提请人事任免的情况说明。
一些读者来电咨询,为何石泰峰被提请任命为江苏省副省长、代理省长,而不是省长?
法制晚报记者(微信公众号:观海内参guanhaineican)查询法律文件获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简称“地方组织法”)规定,省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只能决定副省长、代理省长人选,而今天江苏省人大召开的正是常委会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 只能决定代理省长人选
李学勇在辞职请求中说:由于年龄原因,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请求辞去江苏省省长职务。
官方提供的简历显示,李学勇1950年9月生,今年已年满65岁。
石泰峰1956年9月生,山西榆社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教授。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5月参加工作。现任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苏州市委书记。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
同时,该条款还规定,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
从以上的条款规定可以看出,省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只能决定副省长,如果是代省长,只能在副省长里决定人选。由于石泰峰暂时还不是副省长,因此要成为代理省长先要成为副省长。
代省长转正 大约还需要一个多月
那么如何才能成为正式的省长呢?代理省长转正都需要哪些步骤呢?
“地方组织法”第八条第五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选举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
根据以上条款的规定,代理省长要想成为省长,必须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同时法律还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我国各省份的人民代表大会通常在每年的一月份举行,一般情况下,代理省长都会在一月份举行的人代会上获得转正。
目前,在全国31个省份中,已经出现了两位代省长,分别是于伟国代理福建省长、孙志刚代理贵州省长。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对提请任命石泰峰为江苏省副省长、代理省长进行审议,12月4日进行表决。如获得通过,31省份中将出现三位代省长,他们三人的年龄均为“60岁”左右。
文/记者 温如军(微信公众号:观海内参guanhaineic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