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驻悉尼官员指出“法轮功”恶人先告状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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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1月21日07:45 中新社网站
中新社悉尼十一月二十日电 三次偷渡进入中国的“法轮功”分子章翠英刑满释放回来,采取恶人先告状的手法,诬蔑中国是“没有人道、没有人权、没有公理、没有法律的国家”。对此,中国驻悉尼总领馆官员指出,这种拙劣的伎俩可以休矣。
总领馆官员说,这位章女士蓄意偷渡闯关,在中国违了法,犯了罪,被关了八个月,罪有应得。她回澳后,就迫不及待,一刻也“忍”不住,大放厥词。明明是在中国违法犯罪被判刑,被罚款,却要说中国政府“没有法律”;出狱时明明是肥头大耳,偏偏要说成被迫害成皮包骨头。
总领馆官员表示,现在法轮功顽固分子却恶人先告状,装作受害者可怜相,迎合外国反华势力的需要,充当反华急先锋。我们不禁要问:对于这样一个无视中国法律的人,一个满嘴谎言的人,一个连祖宗都不要的人,难道还要中国政府开门揖盗不成?
总领馆官员正告那些别有用心的人:现在的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在中国的土地上,任何人违了法,犯了罪,都必将受到惩处,不论拿着哪个国家的护照,以身试法,只能咎由自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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