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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月20日讯(记者吴卓通讯员陈碧瑶)位于机场东路上的宇海茶艺馆昨天尝到不重视消防设施建设的恶果:它因对消防部门的停业整改行政处罚决定不执行,被海口市公安消防局勒令停业并处以2万元的罚款。 宇海茶艺馆设在一家大楼的三楼上。今年1月4日,在消防部门进行的安全消防大检查中,发现这家茶艺馆存在着重大的消防隐患:包厢隔断采用木夹板装修;茶艺馆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门被拆除;没有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部门以茶艺馆违反了《消防法》第十一条和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为由,对宇海下达了停业整改行政处罚书。 昨天上午,消防部门在再次检查中发现,该茶艺馆既未停业整改,也未向消防部门说明未整改的原因,遂对宇海茶艺馆负责人进行强制传唤。这位负责人辩称,他们已请了消防工程公司进行整改,只是一直没有动工。他们认为在行政复议有效期间,不用停止营业。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消防部门遂根据《海南省消防条例》第四十条,对该茶艺馆进行严厉的行政处罚,勒令其立即停业整改并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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