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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山东省枣庄市中级法院近期推行的执行流程管理、排期执行、合议庭执行等执行方式改革,自5月下旬至6月中旬的15天内,共执结案件22件,执行标的额达1.1亿元,创下了该院在同等时间内执行案件的历史最好成绩。
过去,执行工作计划性差,效率低,而且也不易实施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枣庄中级法院在今年上半年进行了以选任执行长为主要内容的执行体制改革,随即又实行了排期执行、 合议庭执行、对执行流程进行管理等执行方式改革。在此基础上,该院执行局于5月21日至6月1日、6月11日至15日,先后两次对所辖三个区、市的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清理行动。
此次首次采用新的执行方式的集中行动,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各执行组按照质量、效率、效果并重的原则,迅速查清案件底数,按区域分类排期,并因地、因案制宜地合议执行方案。由于此次执行涉及的绝大多数是金融案件,总标的额过亿元,被执行人也主要是各大商业企业,涉及职工3000余人,为避免造成众多职工就业困难,产生负面影响,执行人员充分发挥合议庭作用,研究制定了以物抵债、抵贷反租、变更产权登记、债权转股权、增贷盘活等执行方案,力求做到“三个不影响”、“三个不改变”,即不影响企业职工的生产、经营和生活;不改变企业名称、经营场所、管理人员,顺利实现了“无震荡执行”,当事人和社会反映良好。 (李文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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