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10月10日电(记者张梁通讯员王勇则)记者昨日从天津市河北区纪检监察机关获悉,近日根据群众署名举报提供的线索,河北区及时查处了某局一位领导干部用公款购买住房及回扣不入帐等严重经济问题,挽回经济损失47.5万元。据了解,河北区实行署名举报一年来,共接到群众署名举报70余件,占信访举报总数的39.8%,已累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据介绍,河北区从2000年开始全面推行署名举报限期办结工作制度,同时实行署名举报奖励兑现制度,并把限期办结和及时兑现纳入相关单位的年终考核,规定凡出现工作不力问题的单位,一律取消评选岗责目标先进资格,并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
为了扭转举报者气短、压力大,腐败分子气粗、很张狂的怪现象,河北区形成了一套严格的受理程序:一是对署名举报单独立案,专人承办、领导督办并切实落实保密责任;二是形成区、处级两层纪检监察保护网络,对署名举报立案后全程跟踪,建立信息反馈渠道,依法、依纪严厉打击变相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保护并鼓励群众与腐败分子作斗争的义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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