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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孙承斌)公安部负责人今天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见义勇为,救危扶困,舍己救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只有广大人民群众被真正发动起来,公安工作才能拥有深厚的根基,我们才能真正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从根本上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中宣部、中央综治委、公安部和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昨天在北京举行表彰大会,来自 全国各条战线、各个行业的105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10个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47位见义勇为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
公安部这位负责人说,在坚持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的历史条件下,积极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激励人们同违法犯罪和灾害事故作斗争,不仅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客观需要,也是弘扬社会正气,振奋民族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他介绍说,这次受到表彰的同志是1999年以来涌现出的成千上万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中的突出代表。他们来自全国各地、各条战线,虽然年龄不同,行业各异,但他们的共同之处在于:当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都义无反顾,挺身而出,舍生忘死,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了英勇顽强的斗争,以实际行动捍卫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这位负责人说,始终不渝地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我国公安工作的特色和优势,是做好公安工作的重要保证。在新的历史时期,一方面,全国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因地制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另一方面,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把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思想贯穿到所有工作和一切行动中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动员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勇敢地与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和灾害事故作斗争。
这位负责人说,见义勇为,是人民群众大力支持公安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生动的体现。我们要通过大张旗鼓地表彰和宣传人民群众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使见义勇为的精神更加深入人心,由此激发广大人民群众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和信心,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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