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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汉中讯(记者潘京)近日,汉中市林业局专门向市人大提出建议,呼吁尽快制订野生动物危害农作物、伤害人畜安全的具体补偿办法和标准。
近年来,随着人们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的不断增强,汉中市野生动物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各种动物种群数量明显增加,但却时常发生黑熊、羚牛、野猪等野生动物伤害人畜、危害农作物事件。据了解,自1995年以来,全市野生动物伤人事件共发生23起,死亡5人,重伤 34人,轻伤12人;造成的房屋、家具、家电等财产损失达16万多元。事件发生后,由于没有明确的补偿办法和正常的资金来源,给主管部门处理问题、进行补偿造成困难与被动,同时也影响、挫伤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
汉中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张海斌副站长介绍,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明确规定,对因保护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而造成农作物或其他损失的应予以补偿,但由于缺乏具体的补偿办法,使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很大困难,有的甚至还被推上了被告席。故近日市林业局专门就此向市人大提出建议,呼吁尽快制订出台野生动物伤害人畜安全及危害农作物的具体补偿办法和标准。
对此,11月19日,记者采访了汉中市市人大袁宝成秘书长。袁秘书长讲:在坚持依法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也必须正确处理野生动物伤害人畜等问题。针对林业部门提出的建议,袁秘书长告诉记者,市人大常委会已经向省人大提出了书面报告,请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法规,明确野生动物伤害人畜、危害农作物所造成损失的具体补偿办法。同时,也要求各级宣传部门和林业部门,要结合动物伤人的典型案例,向群众做好防范措施教育,做到既依法保护野生动物,又能很好地防范和避免动物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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