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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太原11月21日电(记者 鄯宝红) 国家向受灾群众发放的救灾粮,被称为“救命粮”。但在山西省武乡县,一些胆大之徒竟将这些“救命粮”私自挪作他用。事情暴露后,几名乡镇主要干部受到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理。
1999年5月,武乡县韩北乡、故城镇、洪水镇春夏荒灾比较严重,县民政局、财政局、粮食局联合发文下拨给韩北乡救灾玉米1万公斤、故城镇7500公斤,洪水镇1万公斤。救灾粮 下去后,这三个乡镇并没有及时分发到灾民手里,而是把玉米掉换成现金,挪作他用。
今年11月,山西省民政厅及长治市纪委、监委等组成联合调查组,查清了全部事实。韩北乡将救灾粮以每500克0.46元的价格卖掉,提取现金9200元,用于发放乡、村干部福利和乡食堂购买白面;故城镇将救灾粮以每500克0.34元的价格卖掉,得款5100元,用于镇干部年终福利和支付镇食堂购炭款;洪水镇将救灾粮卖掉,得款8000元,用于支付民办教师工资等。
根据调查情况,武乡县委、县政府近日分别对主要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给予韩北乡党委书记赵效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降职;给予乡长史振光、民政助理员刘卫平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故城镇党委书记马占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镇长杨应清、民政助理员白书文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洪水镇镇长武国英行政警告处分;镇党委书记程小平作出检查,在全县通报批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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