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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天下午,河南新密市物价局某检查所正副所长一起向本报反映,由于该市物价局实行罚款与工资挂钩的政策,要求包括所长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每个月必须完成2000元罚款才能发放全额工资。由于他们难以完成这样的罚款额,从10月份开始只能发放59%的工资。
记者随即赶到新密,见到了两名所长,据其中的周所长介绍,新密物价局检查所包括 东所、西所、南所和新县城所,今年年初,钱垠知局长在全局大会上宣布,从3月份起,每个检查所工作人员每月必须完成2000元的罚款,才能发放全部工资,而在此之前,他们一直是拿着全额工资。
“该罚的就多罚,有些该教育的也罚。”周所长称,他们这个所共6个人,今年已完成9万余元的罚款。“一个小检查所,一年就罚了这么多!”而这种“执法为工资”的初衷也造成了罚款时的“畸形心理”,执法人员只想顺利取得罚款。周所长举例说,在他们检查最多的乱收费中,按规定应该责令退还,不退才能没收其所得;现在为了罚款更方便,执法人员一般都是收一部分钱了事。
“我们就是检查乱罚款乱摊派的,自己却带头乱罚款。”该所的检查人员称,他们也非常无奈,可更多时候,还得为工资奔波。但即使这样,大部分检查所仍然无法月月完成指标,从10月份开始,除了东所,其他三个所都只能发放部分工资。
部分检查所的人员将此事举报给新密市纪委,而昨天下午,物价局通知各所正副所长晚上开会。
昨晚6时50分,会议在物价局二楼召开,记者在7时30分敲开了会议室的门。对于罚款与工资挂钩的问题,主持会议的王瑞群副局长表示,此事纪委已开始调查,对于各所工作人员为何只能发放部分工资,王局长称是正常的罚款所返还的执行费不足所致。
记者随后又与另两家检查所所长取得联系,证实每人每月2000元的罚款任务也给他们带来重负。(记者 徐一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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