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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过后,笔者来到武警北京总队第七支队新训基地采访。谈起新训工作的感受,负责新兵教育管理工作的王维江干事感慨地说:“新的征兵工作条例实施后,今年的高学历新兵比往年有所增多,仅我们大队的大学生新兵就有12人,这是以前从没遇到过的。大学生新兵脑子灵活,接受新事物快,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也很强。如何教育和引导他们尽快完成角色转换,成为基层带兵人面对的重要课题。”
新训三中队按照往年的惯例,考虑到新兵年龄小、理财能力差的特点,为防止新战士乱消费,硬性要求新战士的津贴费要统一存入银行,需要买东西时再向干部、骨干申请取钱。这件事在往年是再正常不过的,可就是这件事引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
二班新战士吴轶是四川联合大学计算机系大一的学生。他想了好几天也没想通津贴费统一存入银行这件事,就和几名新战士一起找中队干部“维权”,说这样做侵犯了他们正当消费的权利。小吴说:“法律规定工资不能克扣,我们的津贴费也应全额发放。条令没规定津贴费必须存银行吧?”
连长、指导员马上召集全连干部、骨干开会。经过一番讨论,连队干部意识到,强行将战士的津贴统一存入银行的“土政策”,出发点虽然是好的,却于法无据;培养新战士艰苦奋斗的作风,重在解决思想问题,搞好教育引导。于是,连队把扣下的津贴费又发还给新战士。
基层带兵人认为,大学生新兵较强的权利意识,不但对自己具有保护作用,对军官也具有制约和监督作用。他们带来的这种“锐气”有助于纠正一些单位存在的法制教育重义务、轻权利的倾向,有助于促进依法治军方针在基层的落实。但同时也必须对他们的权利意识加以正确引导,使之懂得权利的法定性和部队的特殊性,从而学会在法律法规和条令条例的范围内依法行使权利,把维护权利与维护军队铁的纪律有机地结合起来。 (江克兵 路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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