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案件开庭,控方是检察官出任公诉人;辩方由律师担任。为了澄清案件事实,双方都要使用证人证言。而且,双方的证人、证言绝大多数是对立的、矛盾的。这时,控方也就是检察官有权以伪证罪抓辩方的证人吗?哈尔滨市香坊区的检察官说有这样的法律依据,也真的抓了辩方的证人。
2002年1月16日,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冯某涉嫌猥亵儿童一案,朱 某为辩方出了书证。法院休庭后,1月21日,作为冯某涉嫌猥亵儿童一案的公诉机关,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伪证罪刑事拘留了朱某。控方有权抓辩方的证人?检察院有立案侦查伪证罪的权力?今天,香坊区检察院的一位主管副检察长说:检察院有权立案侦查伪证罪。并拿出了自己的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六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该检察长说,朱某在冯某的涉嫌猥亵儿童罪案中涉嫌犯有伪证罪我们就可以按上述法律规定自行侦查。记者说:第二百六十六条适用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案件。就本案来说,冯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如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机关有权自行侦查。可朱某涉嫌的伪证罪,检察机关有无管辖权与此条规定风马牛不相及。记者指出:1998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法工委六部委联合做出《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明确规定:“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但是,那位副检察长仍然坚持自己有权侦查。
到底检察机关有没有权对伪证罪立案侦查?其实,除了六部委的明确规定外,最高人民检察院1998年5月11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全部四大部分53个罪名中也没有伪证罪。
看来法律是不允许控方抓辩方证人的。(本报记者郭毅 本报特约记者毕晓帆)
订短信头条新闻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送祝福的话,给思念的人--新浪短信言语传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