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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前晚,一名犯罪嫌疑人刚被送进黄浦公安分局看守所,就浑身抽搐,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淌下来……这是怎么回事原来,此人在进看守所前,偷偷将一爿3厘米长的快口刀片放入口中,孰料刀片难以下咽,斜插在食道壁上。他难熬剧痛,只得向看守警道出原委,经急救方得脱险。不过,此人将自己承担近2000元的医药费,并因此将受到加重处罚。
近年来,一些违法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法律制裁,频使“苦肉计”,在被关押前,吞食 刀片、硬币、戒指、玻璃、打火机等,以谋取“保外就医”、“所外执行”、“取保候审”等。根据公安部、司法部有关文件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于去年8月28日下发了《关于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自伤自残问题的处理意见》,明确规定:对凡以自伤自残手段抗拒审查、逃避惩罚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将依法从严惩处,并一律不准取保候审或保外就医;因自伤自残造成伤残或死亡的,概由其本人负责包括医疗费用,公安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
据黄浦公安分局看守所所长沈宁介绍,去年以来,该所关押的97名嫌疑人在进所前有自伤自残的行为。出于人道主义原则,这些人员进所后都得到了良好救治,但无一人因此逃脱法律制裁,并都被依法加重处罚。(通讯员赵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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