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台州1月23日电 经过台州市公安机关12个昼夜的连续奋战,犯罪嫌疑人李春星、袁振峰今晨在安徽被抓获,至此,“1·11”特大盗窃案告破。
1月11日中午12时许,台州市宏宇房产公司项目部陈经理和出纳从椒江区解放南路银座城市信用社提取现金100万元,准备转存到开发区某银行。当陈从信用社驾车离开,行驶数十米后,发觉右后车胎泄气而下车修胎。两名犯罪分子乘机打开车门,窃取了车内装满现金
此案发生后,省和台州市两级公安机关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省公安厅领导带领刑侦专家赶往台州指导破案,最后认定安徽阜阳籍的李春星、袁振峰等人有重大嫌疑。16日夜,专案组20多人移师阜阳开展缉捕工作。在安徽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于23日6时15分在阜阳市颍泉区杨庄一农舍内将犯罪嫌疑人李春星和袁振峰抓获。(通讯员 谢佳 冯常华 记者 黄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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