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搜索 ● 短信 ● 分类 ● 聊天 ●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云南个体户告昭通市工商局胜诉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1月24日14:33 云南日报

  个体户朱家发告云南昭通市工商局(原昭通地区工商局)终于有了结果。1月15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判决,昭通市工商局败诉。

  朱家发于1998年11月11日借给原昭通地区工商服务部140万元,约定于1999年10月30日归还,并由该服务部法人马仲达亲笔书写借条,加盖工商服务部印章。然而,借款到期后工商服务部并未还债,朱家发多次催还未果,遂将工商服务部和市工商局一起告上了法庭。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工商局是工商服务部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在收取管理费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由原昭通地区工商服务部偿还朱家发借款140万元,若服务部到期不能偿还借款,则由昭通市工商局在收取的管理费60万元内承担赔偿责任。朱家发不服,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原判,同时举证工商服务部是工商局利用职权非法开办的,其100万注册资金并没有到位。省高级人民法院查明,在昭通市工商局将原“干训中心服务部”变更为工商服务部时,没有依法提供100万元注册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工商局称100万元注册资金应由马仲达投入,而马仲达并未投入。最后,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终审判决:由服务部偿还朱家发借款140万元,不足部分由工商局负责清偿;一、二审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共计37420元,由昭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李辉胡佳)

   订短信头条新闻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送祝福的话,给思念的人--新浪短信言语传情!


【短信和E-Mail推荐】【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订实用短信,获赠超大VIP邮箱、个人主页、网上相册!
短信传情不言中
对方手机
发送内容[最多60字]

选择闪电方式 您的手机
您的密码
索取密码  
千首新浪短信点歌
闪电传情不看不行


分 类 信 息
京:动画短片剧作大赛
   中国日报英语招生
   企业特区浙江城
   国内风情逍遥游
   新年租车新领域
   1.8元租别墅办公
沪:大众polo开始预定
   浦江工业园区招租
   ★巴西烧烤美味
鲁:出国留学的摇篮
   欢迎加盟平安保险
深:留学澳州首选澳宝
   友和道通商务网
津:全新人才招聘信息
赣:便携式电话小灵通
陕:一诺广告设计印务
分类信息刊登热线>>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