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晓燕)昨日本报刊发了《消费者质疑汽车票涨价》的报道后,引起了有关部门重视,河北省物价局和省交通厅昨日给本报发来题为《关于加强春运期间公路客运价格管理的通知》的传真,并就消费者的质疑作出了答复。
省物价局和省交通厅在联合下发的通知中说,今年春运期间我省暂不执行客运班车运价按旅客基本运价加15%的规定。《通知》中说,公路客运价格属于政府定价,我省公路客运价
省物价局经营收费处李刚告诉记者,不经审批的任何票价浮动,都是不允许的,就算是擅自降价也属于违纪。对本报日前报道中提出的问题,李刚说,由于我省公路客运“车多人少”的客观原因,平时各运输公司和个人纷纷用低于规定运价的票价争夺客流,实际上也是不合法的,但是因为降价能使老百姓得利,政府部门也就没有多做追究。但是李刚也指出,如果消费者感觉春运期间“恢复”的票价和平时差异过大,可拨打专项检查投诉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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