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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到山上当驴,不到海上打鱼”。在海上,每月都能遇到几次大风,渔民们躺在船上如滚元霄一样被荡来甩去,几天不能吃饭,多数人都会晕船———先是吐食物,继而吐酸水,接着再吐类似胆汁一样的苦水。如果在冬天,渔民们的境遇更糟,一个浪头打来,浑身上下湿个通透,整天都要穿着结了冰的“衣服”不停地干这干那。在分捡渔货时,手冻麻了,为了不让关节冻僵,他们就在船板上不时地抽打;因为长时间被海水浸泡,渔民们的手都“囊”了,尼龙丝一下就勒进肉里,手心手背全是血口子。更不用说海上作业险情丛生,一旦 不慎就魂丧大海……
山东省荣成市邱家镇得胜寨村的曲忠强,就是这样一个在海上打鱼的人;更不幸的是,连续几年来,他在海上“当驴”的血汗钱,从来就没有全额领到过。最叫他无法理解的,还不是船老板的黑心,而是他在讨要血汗钱时遭遇到的执法者。
1996年,他到荣成市石岛镇大渔岛一家渔业公司打工,当初说的是月工资1000元,每月预支零花钱200元。6个月后,有一次轮到曲忠强看船,不想,一个工友贪小便宜拿了几条不太值钱的鲳鱼,被抓住了。就因为这点小事,曲竟然受到了“株连”———船老板扣掉了他整整半年的工资,几条鲳鱼的“价值”高达4800元!第二年,曲忠强到了荣成市“东山渔业公司”打工,报酬与大渔岛那家渔业公司一样,每月也预支200元零花钱。然而,辛辛苦苦干到年底,船老板翻了脸:“你什么也不会干,只值那个零花钱,其他的没有你的份!”2000年4月,曲忠强到荣成市大渔岛一条个体船上打工,约定干到夏天休渔。一直干了97天,等到结算时,老板又找出了不给报酬的理由:你没有干到年底,违约了!剩下的1560元血汗钱又被“黑”掉了……
最叫曲忠强刻骨铭心的是河北省滦县一个叫李树山的船老板。1999年7月,曲忠强上了他的“冀滦渔0308”号船,一直干到年底,只拿到4个月工资,6名工友被拖欠了12400元,其中有曲忠强的2500元。
2000年3月,6人手持李树山书写的欠条,诉至荣成市人民法院。法院受理后很快发出“支付令”:令船老板在15日内支付6渔民劳动报酬。好心的荣成法院立案庭庭长还特别叮嘱:“支付令”要赶快交给石岛法庭,千万不要耽搁时间,以免找不到渔船。石岛法庭将“支付令”发出后,李树山拒不执行。7月4日,由几位渔民做向导,法庭副庭长梁桂平等人来到渔港,将船上的导航、通讯仪器依法扣押。这时,船方有关人员告知,这条船被一个叫王明光的人承包了。非常巧的是,王明光是梁桂平的熟人,他当着众人的面,主动给王明光打了电话,之后,就对执行人员说:“仪器不用扣了,都退给船上。”众渔民急了,梁解释说:船被王明光承包了,我和他协商好了,叫王担保被告偿还你们的钱,9月份全部付清。
之后,渔民们多次请求梁桂平前去执行,一次也没有请得动他。2002年1月,他们又一次找到梁桂平,这时,梁说:被告的船找不到了,无法执行了。
记者采访了梁桂平,他做了一番这样的“解释”:这条船没有失踪,还在石岛海域,因为李树山欠王明光近百万元货款,“比这条船的价值还高”,所以“冀滦渔0308”由王明光经营,以租金顶债(如此说来,曲忠强和工友们的这笔血汗钱又面临着泡汤的危险)。但梁副庭长话锋一转:“春节前,李树山要到荣成,到时候把渔民的报酬给解决了。总共也没有多少钱嘛。”他轻松地说。当问及当时为什么没有执行法院裁定、为什么把依法扣押的仪器交回船上时,梁桂平说:在执行时,应该有当事人在场,因为找不到被执行人,支付令无法送达;当时虽然找到了渔船,但不是本人在经营,也无法执行;至于王明光的“担保”,梁说:“咱当时不了解情况,担保只是笼统地说了说。”距春节还有十余天时间,但愿梁桂平关于“老板春节前还款”的说法,不再是“笼统地说说”。
曲忠强是个健壮的胶东汉子,在接受采访时竟几次痛哭失声。因为总是被拖欠工资,他无力供养两个孩子,只得依靠妹妹和弟弟的资助。几个月前,妻子也嫌他“无能”,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我身体强壮,不懒不傻,怎么连个家都养活不了?讨回血汗钱咋就这么难?为什么没有人管一管黑心老板?我们这些没钱没势的人,到哪里能找到说理的地方?”曲忠强的控诉字字泣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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