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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杭州5月21日电(记者卢晶)记者今天获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原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局长罗
鉴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国库券人民币15万元、美元2.5万余元。
去年11月12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审中查明,罗鉴宇单独和伙同他人共同受贿人民币276.42万元、
港币10万元、美元2.5万元。法院据此以受贿罪一审判处罗鉴宇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国库券人民币15
万元、美元2.5万余元;并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同案犯原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浙江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伯云
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5万元。对罗鉴宇、李伯云受贿所得的赃款及非法所得共计人民币318万元、美元
1.5万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罗鉴宇的受贿犯罪事实和情节,对其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罗鉴宇归案后的交代态度及所得赃款
均已追缴,且因受贿行为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实际情况尚不确定等具体情节,罗鉴宇尚不属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罪犯。故撤
销原判对罗鉴宇的量刑部分,维持原判的其余部分。同时,法院驳回原浙江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伯云的上诉,维持其
15年有期徒刑的一审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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