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眼光看经济适用房 |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6日08:09 黑龙江日报 | ||
|
经济适用房已经过5年来的实践,其间经济适用房的开发企业也遭到众多非议,令很多开发企业甚至政府部门无所适从。笔者认为,5年来市场环境已发生较大变化,政策与市场本身就存在着诸多矛盾之处,不深入实际认真研究问题,而轻易下任何结论都是错误的,也是有害的。看待经济适用房,眼光也要与时俱进。 二手房市场冲击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标准 经济适用房政策出台已5年时间,5年后的今天,旧房市场因房改政策(如允许公房上市转让)、金融政策(二手房可办理按揭贷款)和居间业务(专业经纪公司)的发展变化,变得异常活跃,大城市的每年的旧房交易量已逼近商品房,而且继续上升是必然趋势。旧房在价位上的优势是新房无法比拟的,加上旧房的平均户型较小,对中小户型新房市场冲击强烈。改善居住条件,选择弃旧换新,也必然选择从小到大。经济适用房也是新房,不可能不遵循这样的客观规律,建设标准不提高,同样拿钱,不如买便宜的旧房。 旧房市场的成熟和发展,决定了中低收入阶层的安居问题通过经济适用房来解决已不太现实了,这是个客观规律。换个角度说,开发企业新建经济适用房如果再去恪守中低建设标准,也必然逐渐失去市场。开发企业要坚持政策,也要坚持市场规律。近段时间,社会上经常有人指责经济适用房“变型”,对这个问题,笔者希望有关人士要认真研究以后再说话。 人居需要经济适用房逐步提高建设标准 人居与居住不完全是一回事,居住没道清人文的概念。经济适用房政策出台5年来,人居要求也发生很大变化。如原来很少有人知道物业管理的概念,更不会对社区服务有过多的要求。但现在这些已经是通常新住宅的基本配置要素。经济适用房也不例外,尽管在成本和获利空间上要加强约束,但必须遵从市场规律,满足人居需要。 售价限制不能限制把房子盖好。房子的好坏有几个方面,房子本身的格局朝向是一方面,建筑本体的用材、用料也是一方面,社区的配置又是一方面。社会上很多人认为,经济适用房既然是面向中低收入阶层出售的,建设标准就要低,换成俗话说就是“差不多就可以”,这才是所谓的“适用”。这个问题不能这样看。经济适用房在报建时,政府对售价已作了限定,既然售价定了,成本高低就是开发企业自我约束的问题。他想多赚钱不行,但少赚钱盖好房子总还是好事。很多人看到一些经济适用房小区盖得好一些就连呼“变型”了、违规了,这是一种误解。因为项目本身的配置高低与盈利率是无关的。 城市发展需要逐步提高建设标准 经济适用房通常都规划在城市的落后地段、边缘地段,落后、边缘都是相对的,城市规划也在依据经济发展、投资能力和主观认识向前发展。经济适用房由于售价、成本、获利空间的限制,必然会造成一些房子造得不太好,给城市带来视觉上的污染。如果这个地区的规划地位提高了怎么办?这就需要政府因时、因势利导。已经规划完的用地难以更改了,已经给予的政策也无法再收回了,就要鼓励开发企业适当提高建设标准,把房子盖得好些,把环境弄得漂亮些,以配合城市发展的需要。(生活报)
订短信头条新闻 让您第一时间掌握非典最新疫情! | ||



